後來98年6月28日我家人要添購一台液晶電視時,經燦坤告知舊卡已失效,所以我家人遂於當天又繳了一筆會員入會費,得到了一張新卡(卡號跟舊卡不一樣)。由於辦卡當天就買了一台液晶電視,大約兩萬多元吧。所以新卡第一年的消費已經達到續卡的條件,所以我和家人認為接下來應注意的有效期限應該是到100年6月28日。

話說上週五(4/15)晚上我帶著家人的會員卡去燦坤消費,我跟燦坤的人員詢問有效期限到什麼時候?以及還差多少金額到達續卡條件?燦坤的人員A查詢後回覆我有效期限到100年4月21日。
於是我指著卡片背面的日期說:『當初發卡日是6月28日,有效期限怎麼會是4月21日?』 人員A:『可能卡面背面寫錯,以系統顯示的日期為準!』 我:『怎麼不說可能是您們key資料時key錯?』 人員A:『那我下週一工作日時再幫您查詢看看。』 好吧!雖然心中不太高興,但也同意給他們時間(等到週一工作日)查看看怎麼回事? 於是我就先去展售區看看會員特典的商品。
當我正在展售區看著商品時,人員A走過來,告知我應該是因為還原金關係,所以有效日期是接著舊卡的到期日(4月21日)開始起算,於是我要求那就把新舊卡所有的還原金明細調出來給我看,人員A說那要等下週一上班日,所以我答應等到下週一。過沒多久人員B又走過來要跟我解釋,說法就跟人員A講的一樣,於是我反問人員B:『既然妳說是還原金的問題,那就請妳把還原金的明細調出來看?』 人員B:『我沒有權限。』 由於人員B看起來比人員A資深(這純粹是感覺),人員B可能看到人員A沒有把事辦好,所以企圖來說服我接受4月21日這個期限。我問:『既然妳說是續卡,那為什麼新卡的卡號和舊卡不一樣?』 人員B:『續卡也可以卡號不一樣。』 我心裡想跟妳講道理很累哩! 又看看人員B掛在胸口的識別證...是反蓋住的,不敢露出名字。於是我問說:『請問妳的名字,這樣我跟總公司反應問題時,我才說得出是誰這麼跟我講的?』 人員B:『我又沒做錯事,我幹嘛要說我的名字。』 我:『問妳的名字是要妳對自己說的話負責,這跟有沒有做錯事沒關係吧!』 人員B:『我人都在店裡,要找我就來店裡找。』 總之人員B把識別證反蓋,又不肯講名字,處理問題只會推說沒有權限(我又沒一定要她當場給交代,但至少押個日期查查看怎麼回事然後聯絡我也行吧!) 於是我也不想跟她耗下去了。
我後來回家問辦卡的家人,家人也說認為新卡的有效期限應該是從6月28日起算。家人印象中辦那張新卡時燦坤人員也沒多加解釋和告知有關舊卡還原金保留與否和新卡有效期限的相關事項。
想請教一下大家,有沒有人知道燦坤的作業規定,識別證反蓋不給客戶看名字,遇到客戶抱怨問題也不告知名字,合不合燦坤的作業規定?
又您們認為辦新卡的有效日期從就卡的有效日期開始接續是合理的嗎?我可以怎麼讓燦坤將有效日期改成以6月28日作為起迄的計算?
以下是燦坤的會員條款,這樣燦坤算不算違反自己的規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