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盤查逃跑
沒問題才有鬼
這樣又被稱作執法過當
下次警察遇到這種情形
還請大喊:謝謝光臨,下次再來!!
新聞最後還寫:只是為了逮捕拒絕臨檢的男子
PS如果這位逃跑的人是犯了其他罪呢?或是將要犯罪呢
台灣警察真難當~認真也錯~不認真也被罵
-----------(TVBS)
今天凌晨3點多,蘆洲派出所的巡邏員警,到一家網咖準備簽到時,發現一名行跡可疑的男子,看到警察後拔腿就跑,員警立刻追上去,並喝令停下腳步,但對方不聽繼續逃跑,沒想到員警就直接開槍制止,最後擊中男子背部才終於抓到人,但只是因為不接受盤查,員警就開槍,難免引起執法過當爭議。
大馬路口拉起黃色封鎖線,還有員警站崗巡邏,早餐店裡,鑑識人員也忙著採證、標記彈孔,時間還是在深夜時分,大陣仗讓人以為發生了重大槍擊事件,沒想到竟然只是為了逮捕一名拒絕臨檢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