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之賠償

小弟因服替代役出公差,因路在施工,路線不是很清楚 高雄建國路與民族路橋下

我沒待轉,後方機車撞到我,雙方速度都不快約40

他自摔人沒飛直接倒,我人車都沒事繼續前進,但他因為摔倒用手去扶地上,右手斷了

當時約早上十點,有打119,我立刻通知主管,主管也趕到現場

一起到醫院去,馬上開刀,等晚上八點多對方開刀完麻醉退了才走

到醫院時警察做完雙方筆錄後,因為對方的車還停在車禍現場

我主管開車載我去把他車子騎回來

我發現到他車子煞車根本不靈,是十年以上的老豪邁...

後來他也自己承認車子煞車不夠力,也沒啥在保養

車禍後也有展現誠意,我主管也陪我去探望對方

我自己下班有空也會去看看他...


問題來了...

目前對方是待業中,但車禍前幾天有去面試,又剛好車禍當天公司打來

說他錄取了可以準備去上班,但他告知剛面試上的公司車禍了沒辦法上班

這一幕剛好有親眼目睹到,對方亂講的確是沒有亂講

現在對方父母要求工作損失賠償三個月,一共是九萬塊

這合理嗎...?? 當兵沒啥錢,還得賠人家錢....哎

2011-04-15 12:1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賠償
你的敘述有點難理解發生事情的經過
建議放一下事情發生的示意圖會比較好了解

就我看內文的了解因該是你要左轉
但是並沒有待轉?

該路口有畫設待轉區嗎?

是你在左轉的時候他撞上你?

還是你煞車準備轉的時候撞上?

筆錄是怎麼寫的?

這些比較關鍵的問題都有影響的

如果是你左轉途中他撞上你~
沒辦法你錯比較多一點~
因為你並沒有禮讓他
就算他車在破也是因為你轉彎才會發生事故的

但你只是減慢速度並沒有轉彎的動作
他撞上你~就是他錯比較多~沒保持安全距離
何況他煞車還擦不住,沒有保持車子狀態導致事故發生

如果是樓主錯比較多~
他要求住院期間無法工作的賠償這個動作是合理的
但是金額多少就不一定了



一般就是工作損失加精神賠償

不過可以談, 不然就要進入調解了
an48412 wrote:
我發現到他車子煞車根本不靈,是十年以上的老豪邁...

後來他也自己承認車子煞車不夠力,也沒啥在保養




樓主要小心

有時候當事人雖然乍看之下很明理....


但可能過兩天...開始被周遭的夭壽親友洗腦之後就.......



只是誠實一點罷了,對事不對人。   
如果你覺得可以接受 就和解書簽一簽
如果覺得無法接受 就慢慢拖到調解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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