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就是為了人民的福祉,創造有法治的社會,來穩定社會的和諧嘛
那有為什麼常常覺得,反而變成因為法律而綁住了人民
明明對人民是好的事情,可以做的事又被法律的束縛
近而阻擋了對人民好的地方。
我相信還是有許多認真的公務人員,很積極的在為人民而服務
但是常常被法條給束縛住 導致沒辦法服務人民,來替民眾爭取他應有的福利。
而常常也有一些公務人員做出對社會觀感不佳的事或是錯的事
只要出來講一句依法辦理 沒有違法 就可以解決了?
這文有很多的角度及觀點,純粹想看看大家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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