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節今年起列為應休假國定假日,雇主就該依勞基法處理,不能任意苛扣員工休假,如果特殊行業有輪班需求,事後也該補假或發加班費,違反規定最高可處罰六萬元。今年應該很多人被凹吧這樣會寵壞老闆的我等一下要去打老闆臉
bbgun1221 wrote:兒童節今年起列為應休假國定假日,雇主就該依勞基法處理,不能任意苛扣員工休假,如果特殊行業有輪班需求,事後也該補假或發加班費,違反規定最高可處罰六萬元。恕刪) 誰規定國定假日就一定放假勒! 國定假日是訂給公家機關放假時用的!至於民間私人機構那是看公司頭家!所謂特殊行業怎麼認定阿! 如果國訂假日都要上班的就叫特殊行業 那慘了 7-11 百貨公司 大賣場 旅館 餐廳 老闆可能會當場 爆血管 因為有付不完的加班費 有多少服務業在應徵時就是貼出 月休幾天 採排休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