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聯合報說紅十字會收了給日本震災的善款超過十五億,卻只給日本四億。說是要看日本方面的復原與重建計畫再決定怎麼給?
但這筆錢,堆在銀行生利息或是週轉一下投資,應該對該協會也很補吧!更何況之前蘋果就報導過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被檢舉高層人事薪資浮濫,8高幹年合領千萬薪的問題。實在很難不讓人聯想,那些不給的理由,是不是跟黑人的「那些錢都是為了公益活動的必要行政費用」一樣呢?只是想等鋒頭過後,就變成「行政費用」「三節獎金」「人員薪資」默默的就消失在某些人的口袋裡?
有沒有板友知道,台灣對這類善款流向的監督機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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