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只是個人不客觀的推斷,但看了眾多相關報導之後,相信實情應該不會差太遠。簡單說,一個性侵犯如果抓到第一次就化學去勢,那麼他就不會有第二次性犯罪,這樣司法單位的績效也只能拿到一次而已。所以,當然就是放出去、抓回來、放出去、抓回來,來來去去,沒有死刑,也沒有終身監禁,這樣才有後續績效。
Antress wrote:簡單說,一個性侵犯如果抓到第一次就化學去勢,那麼他就不會有第二次性犯罪,這樣司法單位的績效也只能拿到一次而已。...(恕刪) 性犯罪究竟是心理層面的問題,還是僅僅為生理層面的問題?化學去勢?~
這個說法似乎不無道理,一直以為台灣是最底層的觀念就有問題,為什麼別人不會被殺,你會被殺呢?本來被殺的人是受害者,這樣一講,嗯,怎麼被殺的人好像有罪,殺人的人變成有能力的人了,這是目前台灣最根本的問題,沒想過樓主點出的問題,不過好像有點道理,如果沒有壞人,那抓壞人的人全部失業,這樣也不好,所以一直想把壞人釋放,有道理.
諾基亞西門子 wrote:發文的到底知不知道司...(恕刪) 坦白說我不知道。但以之前「倒車入庫被開酒駕罰單」那則新聞來看,似乎可以感覺的到,警察會先放了這位酒駕客,接著追蹤他,一直等他再犯的時候再逮捕。不然說真的,01 這麼多鄉民,應該沒有人曾經倒車入庫的時候被臨檢吧,警察可以抓的這麼準真是神了!
Antress wrote:坦白說我不知道。但以...(恕刪) 您有週末深夜去小吃攤熱炒攤的經驗嗎彼時~警察會在附近守候~那真是一抓一個準您問:為什麼不直接勸導民眾不要酒後駕車~反而要這樣抓酒駕?這些小吃攤熱炒攤就靠賣酒賺錢的~他們才不會去管食客喝到蛇麼樣子咧有良心的酒客~喝完會搭計程車回家愛逞強的~照樣騎車開車閃人警察不在這些地點守候~抓一抓扣車罰款那麼接下來就是社會新聞又多了一堆酒駕撞死人撞死自己的新聞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