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身分洩漏案 法官無罪
根據北院的判決書指出,海巡署前年接獲1名民眾檢舉盧性男子涉嫌種植大麻,透過檢方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但當天值班法官看完偵查卷證後,疏於注意,未密封檢舉人的身分資料,導致被告看到檢舉人身分,進而恐嚇。
老百姓良善檢舉毒蟲,結果反過來被毒蟲恐嚇......結果洩漏證人身分的法官無罪,那檢舉人該死?
又看到新聞報導:新竹市象腿幫霸凌案 警方初步調查無黑幫介入
真的是遇到案件時: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才真的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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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的愛心T事件又如何了呢?結果有無公告?
雖然都是不相干的案件,但是隱隱約約可感覺到,對於這些案件,風頭上都是重重舉起,鋒頭過了就輕輕放下
這才是導致社會畸形,形成大家河蟹了事,因循苟且的劣習風氣.....
有沒有記者去追蹤事後加害人在風頭過了,有沒有對被害人變本加厲討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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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沒權沒勢事的我只能依賴司法,但是種種的新聞報導,總是讓人無法信賴,信心一點一滴的流失.....
我只是對於這些社會關注的案件做一貼文,文中並無意強調藍綠,只是表達個人意見,若硬要置我入罪,我也無可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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