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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於國中女生被假釋強姦犯性侵致死的新聞

可想而知那位國中生的父親有多麼痛苦,簡直心如刀割,
又沒招誰惹誰卻要承受生離死別的痛苦,
台灣再不建立鞭刑制度,往後年輕的性侵犯越來越多的時候,善良的人如何安居樂業?
還有就是現在的八點檔製作人和新聞工作者請反省一下,
不要把偶像劇拍成類 A 片情節,新聞不要一直播泳裝、內衣美女、正妹等等畫面,
這樣的強力放送只會告訴大眾,劇中的情節是合理的,談得來就是要去 HOTEL 開房間,
正妹就是希望男人去注意她、騷擾她,好滿足自己的虛榮心,
男人不要以為玩人妻很風流,你要知道這樣會破壞一個家庭,陰律裡面這種罪是很重的。

相傳伏羲式在開天闢地之初,曾經給人類定下了天規、地律、人責等戒律,
其中人責裡面有一條就是「不得奪人所好」,五千年來的道德準則至今仍然適用,
我想我就算再怎麼沒出息,也不會去當痴漢,還有我也膽小幹不了壞事。
2011-03-25 11:2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國中女生 新聞

PSIR wrote:
可想而知那位國中生的...(恕刪)

PSIR wrote:
可想而知那位國中生的...(恕刪)


小燕的事 沒幾個人知道! 因為都是把焦點放在 孩子被綁票 跟母親勒索上! 應該沒幾個人記得 小燕也是跟這位國中生受一樣的虐待 ! 差在說 這位國中生家屬沒有接到勒索電話!


在這期間 還有 整型診所的女護士也是一樣的下場 但是有幾個人會知道呢!

PSIR wrote:
可想而知那位國中生的...(恕刪)


會這樣子 雖然網路無法可管的事 全世界都知道 台灣政府拿網路一點辦法都沒有! 但每天在炒作事業線


是否就是一個 最大的亂源!

PSIR wrote:
可想而知那位國中生的

台灣再不建立鞭刑制度,往後年輕的性侵犯越來越多的時候,善良的人如何安居樂業?...(恕刪)


有死刑他還不是一樣強姦。

換個說法
沒有死刑,沒有鞭刑,你也一樣不會去強姦
這樣懂嗎?

klaussshoestring wrote:
有死刑他還不是一樣強...(恕刪)


以你的看法
那也不需要法律了
真是好傻好天真
為什麼立委說制度殺人,因為修法後犯罪者才能管控,他是修法前犯的修法後出獄卻可以不用新法制度管控,之所以要修法就是要補破洞,明知有破洞卻因為新舊法不同而不用去補破洞,實在無法令人接受

klaussshoestring wrote:
有死刑他還不是一樣強姦。

換個說法
沒有死刑,沒有鞭刑,你也一樣不會去強姦
這樣懂嗎?...(恕刪)


這個理論,這個邏輯,真是令我太震撼了

klaussshoestring wrote:
有死刑他還不是一樣強...(恕刪)


有了死刑

不會有第二個受害人

人死了 還能犯罪嗎 這樣你懂了嗎


klaussshoestring wrote:
有死刑他還不是一樣強...(恕刪)


那就是說台灣沒救了,重刑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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