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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億與39億

查3黃1劉炒房 黃勇義估將吐稅9億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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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炒房大咖 3黃1劉 砍勇哥連補帶罰39億
更新日期:2011/03/25 03:14 沈婉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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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標題都是在講同樣一件事
為什麼差了金額將近四倍呢??

以前報導的內容記得主編都會稍加查證
很懷念以前乾淨的:正確的新聞

不曉得可不可以轉寄給NCC呢??
媒體的自由真的是太自由了~~~
2011-03-25 8:0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9億 39億
標題明明就不一樣
你要不要再看清楚一下
至少內容再看一下
Judge2007 wrote:
查3黃1劉炒房 ...(恕刪)


一個沒包罰吧
樓上的朋友兩個標題都是在講"黃勇義"

標題看清楚一點好嗎??

還有我們是在討論新聞媒體報導正確性的義務!!
Judge2007 wrote:
樓上的朋友兩個標題都是在講"黃勇義"

標題看清楚一點好嗎??

還有我們是在討論新聞媒體報導正確性的義務!!


查炒房大咖 3黃1劉 砍勇哥連補帶罰39億
更新日期:2011/03/25 03:14 沈婉玉/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沈婉玉/台北報導】


不查不知道,查出來不得了!日前台北市議員鍾小平向台北市國稅局檢舉大咖投資客「勇哥」黃勇義,北市國稅局在詳查後,從三十六名疑似人頭資料中,查出九四○筆財產交易,平均每名人頭四年來買賣近三十戶。若以每戶成交價一千萬、每戶獲利一百萬來保守計算,「勇哥」
至少要補稅八.四六億元如加上罰款,連補帶罰最高要繳三十九億元



版主 請看 紅色 那行字 和 綠色 那行字 再決定要不要刮樓上大大的鬍子 .....

電腦另一邊的記者朋友正很生氣的看著這篇文章...................

阿笨01 wrote:
查炒房大咖 3黃1劉...(恕刪)



我們到底哪裡可恥了
阿笨01 wrote:
...(恕刪)


發文的樓主程度不太行,所以看不懂兩篇新聞內容.
好懷念人人都能正確閱讀文章的年代...........
為了要更低調,我決定自爆!!!
最近常看到....「沒說不就代表同意」.....這是那門子的解釋啊

學校的國語文課程與閱讀真的很重要...
抱歉是我標題沒看清楚~~跟大家道歉

我只是想表達新聞媒體報導時應該多考慮正確性

另外一提: 它的標題"查炒房大咖 3黃1劉 砍勇哥連補帶罰39億"

會讓人誤會就是勇哥要罰39億!!

再次跟樓上的所有朋友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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