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綷發洩文...
前言:今年承蒙大有為政府頒布的新法令,基本工資由17280調漲為17880
小弟任職於北部某飯店
一個月發放2次薪資,第1次領取為基本工資17880(調漲後)
第2次為5天後領到的獎金
獎金發放依據上個月業績的好壞,業績好則領的多,反之則少
每個人都有一個最基本的薪點120點,點的基數每月不一(按照一套公式)
一個月2次相加領取的薪資約30000元左右
2月份打開薪資單一看果然基本工資調升為政府所規定的數字17880
正當慶幸老闆奉公守法之際
5天之後卻拿到了一份稍稍縮水的獎金
隨後公司通知每位員工
為"配合"基本工資的調升,獎金薪點由原先的120點降為115點
簡單明瞭,連拐彎抹角都不拐
調降5個薪點或許差不了幾百塊
但一個月營收幾千萬的公司,就這樣和每個員工算的清清楚楚,絲毫不想吃虧
上有政策下就有對策
台灣的資方就是這樣的在欺負勞工
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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