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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構成公然侮辱嗎?

起因是閃光的好朋友,最近在Facebook上抱怨工作上的事
閃光站在朋友的立場,當然是安慰她,並表明讚同她的想法,言語中並無惡言
不過對方看了之後,也在自己的塗鴨牆上,表示自己的想法,不過言語上有些偏激
(當事人暱稱已作些微塗抺)

這樣構成公然侮辱嗎?

閃光看到之後,覺得很委屈,她只不過安慰自己的好朋友,卻被罵『他媽的』、『阿飄』以及被影射『小人』
我知道了以後,很替她抱不平,但也不能做些什麼,只好自己寫短訊給那位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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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陳小X的朋友
她是以XXX的朋友立場支持她,自然言論當中會偏袒,如果對您有造成不適的感覺,在此向您道個歉...

但您在塗鴨牆上貼有『辱罵』的字眼,並指名道姓說她的不是,已經傷害到她,因此我也被波及= =,相信您是個理性的人,能以理性的言語來討論此事。
同時,也希望您能高抬貴手,向她道個歉,無論私下或公開,感謝萬分!Pe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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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過去,對方沒有任何回應,我想應該是被當垃圾訊息刪掉了吧!
最兩天也查了『公然侮辱』的資訊,但有些說成立,有些說不成立,看的我眼花撩亂
所以想請教各位,這樣是否成立公然侮辱?感謝了...

P.S 如果能成立的話,可以教我如何嚇嚇他們,希望能讓他們道歉,我不會真的要告他們
必竟,浪費國家資源,不是我想要的....


2011-03-21 1:41 發佈

s8652174 wrote:
P.S 如果能成立的話,可以教我如何嚇嚇他們,希望能讓他們道歉,我不會起訴他們
必竟,浪費國家資源,不是我想要的....

...(恕刪)


沒有前因更無後果

若要說你他媽是髒話

這還有得爭論!

如果我是那位打出你他媽字眼的人,你就完全嚇不了我

因為 你 他 媽 這三個字,不論是拆開或是拼在一起,你都無法解釋他是如何侮辱你!

侮辱,至少得要有個譜吧?

不相信? 法官絕對會信我! 你信不信
沒看到圖,不知道的捏。
閃光?閃光的好朋友?
有圖片我們做事情會比較輕鬆,不好意思。
你沒附圖阿我們是要怎麼跟你說?
s8652174 wrote:
P.S 如果能成立的話,可以教我如何嚇嚇他們,希望能讓他們道歉,我不會起訴他們
必竟,浪費國家資源,不是我想要的....(恕刪)


既非檢察官怎會用起訴這字眼 =.=
s8652174 wrote:
起因是閃光的好朋友,...(恕刪)


無詳細的前因後果

無法判斷

s8652174 wrote:
可以教我如何嚇嚇他們,希望能讓他們道歉...(恕刪)


嚇??

哪一種方式的嚇??

如果弄不好反倒節外生枝

s8652174 wrote:
我不會起訴他們...(恕刪)


起訴??

敢問...你是檢察官嗎??

如果是的話...

跑上來問這個...不覺得有點怪嗎??

且...

依其專業素養

這事心中該有了譜

不會上來問吧

s8652174 wrote:
起因是閃光的好朋友,...(恕刪)


敬啟者您好:如果對方所言是事實,就不構成「公然侮辱」,請查照!
不是檢察官就不能起訴人?
有種東西叫自訴不是?

侮辱這東西本來就見人見智
你他媽我想要成立很拼
剩下兩個比較有得吵
不過我猜去告反而才會被法官/檢察官唸一頓

最後
從你文章內來看
誹謗罪應該是成立的
但你只能提告
因為起訴權是檢察官的喔
承審檢察官會依告訴內容和雙方和解情形來決定是否起訴
但你這個案子檢察官應該會勸你們和解

smartelmer wrote:
從你文章內來看誹謗罪...(恕刪)


應該不會吧!

當兵時長官在罵人

十句話中有七句話摻雜著 你他媽的 元素在

應該早就被告死了
jackly11 wrote:
應該不會吧!當兵時長...(恕刪)




僅供參考

公然侮辱罪和毀謗罪的差別:

公然侮辱是不具體的,並且沒有事實問題,只要使對方感受到受辱即可成立,例如:你是豬阿!被罵的人可以提公然侮辱,即使罵人的人硬掰豬有很多特質,豬可能是乾淨的、聰明的.....但是不用具體指明,當事人覺得有受辱即成立。

毀謗相對的說是具體的,並且有事實問題的,比較像是栽贓到別人頭上,當事人如果覺得與事實不符,可能影響個人名譽,例如:你投票給他一定是有收賄賂!這樣就會有事實問題。

刑法妨害名譽罪
(公然侮辱)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毀謗)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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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有疑問,如果是所指的對象並不在場,而是a與b在互相八卦這樣有犯罪嗎?假使b入錄下我講的話提供給我所指的對象

這樣是否會成立呢?一定要有錄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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