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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未預告離職,公司可以扣薪嗎?[已了解]

因為找到新工作了,也答應了新公司一個禮拜後去上班,就閃電跟原公司請辭了,但原公司行政人員跟我說,我做了3個月以上未滿1年要在10天前預告請辭,如果我現在閃電請辭後面的10天就得算曠職,不但這10天無薪水還要追扣之前工作天數所應得的薪水,我後來也去看勞基法確實有這條要預告請辭的,不過勞基法好像沒有規定未預告請辭雇主可以扣勞工薪水啊,請問有沒有懂法律的大大可以給我解答,公司這樣做是對的嗎?


PS:感謝各位大大給的回覆,我已經知道答案了,因為已經辦好離職手續了(跑完整個流程),才來上網問,所以後果是好是壞我都得承擔,所以我會記取這次閃辭的教訓的。

PS2:好像我的同事也都不知道閃辭的後果。
2011-03-15 14: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公司
勞基法規定你要預告離職
你沒照辦, 公司還要給付你薪水, 有這麼好的事
以台灣的企業文化來說.

如果有員工要辭職,通常也不會給你有7 - 10天的時間在公司慢慢磨,慢慢交接,就怕讓你一張嘴在公司裡面到處說公司怎樣.

所以...結果也是會跟你想達到的閃電請辭目的差不多呀.

口氣好一些的跟新公司商量說讓你晚幾天去報到,這也不會很為難呀.
>現在閃電請辭後面的10天就得算曠職要扣薪的

他不是告訴你為什麼扣薪了嗎??

因為曠職阿

其實規定是規定

很多時候都是默契而已

還是好聚好散對雙方都好

你閃離已經站不住腳了

yw0907 wrote:
因為找到新工作了,新...(恕刪)

預告請辭是有相關規定,在這個基礎上就看公司的規定是如何訂定罰責了

跟新東家溝通看看是否可以緩幾天到職
照實跟新東家說明反而是好事,至少代表自己是負責任的員工(要扣錢的部分就不用老實說了!)

若是無法緩幾天到職,既然有更好的工作,也就別去計較舊東家這些東西了,好聚好散!
chiang:喂,我是很認真的回應,不是在搞笑,有會員想來我當然要告訴他我們的上班時間,免得撲空了會更火

小書書 wrote:
>現在閃電請辭...(恕刪)


確實是啦,不過我離職單上面離職日期是寫今天不是10天後,那公司還能以曠職的理由扣薪嗎?
頂多只能以我未提前預告離職這點吧,但是我看勞基法並沒有未提前預告離職雇主可以扣勞工薪資啊?
還是我沒看到呢?
yw0907 wrote:
確實是啦,不過我離職單上面離職日期是寫今天不是10天後,那公司還能以曠職的理由扣薪嗎?


離職日不是你自己個人認定的,必須是在離職單上有離職單位認可(人事主管蓋章)後才算呀
你自己填了一張離職單就丟了跑,公司可以認定你未交接完成不算離職,所以開始算曠職
除非你的離職單上面有公司蓋章,那可能就還有可議之處
所謂的契約就是要雙方都要畫押,那不然銀行自己寫張借據說你欠他們一百萬,你就乖乖還錢嗎?

yw0907 wrote:
確實是啦,不過我離職...(恕刪)


先撇開勞基法什麼烏龜法好了~

今天你是老闆,底下員工離職都是跟你一樣,閃電走人
你爽還是不爽?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職場倫理你懂不懂

我要是你鼻子摸一摸就閃了,還敢回來要錢

yw0907 wrote:
確實是啦,不過我離職...(恕刪)

萬一....你的離職證明的離職原因被舊東家在上面寫....曠職.

那你後續怎麼辦?拿那一張單子給新東家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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