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廢除死刑犯
那作奸犯科極煞犯錯的人 本來就該為自己犯的罪負責
一命償還一命也不為過
另外還要追加給受害者家屬精神補償
已告慰死者在天之靈和安慰受害心屬
那某些因為沒良心商家無能政府
而枉死的被害人
他們也是有冤屈
是否因為不是"直接"被人殺死
那些間接加害者就不用受國法制裁
只要找幾個替死鬼下台,就沒責任
人生而不平等
等不冤而死也不平?
葛麗塔 wrote:
不能廢除死刑犯
那作奸犯科極煞犯錯的人 本來就該為自己犯的罪負責
一命償還一命也不為過
另外還要追加給受害者家屬精神補償
已告慰死者在天之靈和安慰受害心屬
那某些因為沒良心商家無能政府
而枉死的被害人
他們也是有冤屈
是否因為不是"直接"被人殺死
那些間接加害者就不用受國法制裁只要找幾個替死鬼下台,就沒責任
人生而不平等
等不冤而死也不平?
這樣講的話,每一個人都符合「紅字的部分」:都是加害人了!
因為我們是活在共犯結構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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