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法源是這樣子引用的嗎...不解!?

轉聯合報網路新聞的

台中市政府昨天通知ALA PUB大火9名罹難者家屬,到台中市殯儀館商談為往生者舉辦招魂及聯合公祭事宜。社會處副處長利坤明說,依照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昨天市府已發放每人20萬元慰問金,市長胡志強也致贈2萬元慰問金,今天將到火災現場招魂。

利坤明說,今天上午罹難者家屬先到台中市立殯儀館會合,依民間習俗要在上午11點前到現場招魂,市府會盡全力,依家屬的要求舉辦喪葬事宜,連原本需2個月時程的DNA鑑驗比對,送刑事局專案鑑驗,昨天傍晚結果出爐,9名死者身分均吻合。

完成招魂儀式後,今天下午1時會在市警一分局禮堂,與家屬協調聯合公祭事宜,若達成共識,預定3月13日上午在台中市殯儀館景福廳舉行聯合公祭,不過確定日期,仍需經9名往生者家屬同意,社會處會盡全力協助家屬。

利坤明說,9名罹難者家屬,社會處均各派一名專責社工員聯繫協調,也提供家屬住宿及諮詢事宜,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也提供罹難者家屬法律諮商及協助,目前另有法律扶助會律師替家屬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夜店業者王銘哲及舞者朱傳毅名下的財產,以防他們日後脫產,未完成應有的民事賠償。


這件事吵的正火熱!!
大眾對於市政府的處理態度及說明大多持負面的!
雖然我也認為市府的處理實在是~

不過小弟還是為死者感到惋惜!!


只是現在發放慰問金.個人是沒什麼意見.算是台灣的一種習俗了
只是引用的法源....??

這是要來說這場火是天災嗎?沒有人禍?


2011-03-09 10:0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法源
這跟天然災害有甚麼關係?
又不是雷擊、隕石導致傷亡
kuendian wrote:
社會處副處長利坤明說,依照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昨天市府已發放每人20萬元慰問金
...(恕刪)
不知道有沒有人禍
但肯定沒有天災~

應該沒有人禍災害救助辦法這條吧.........

kuendian wrote:
轉聯合報網路新聞的台...(恕刪)

因為沒有人禍災害救助辦法
燒錯人了

裡頭要是有大官的小孩
引用法源就會不同了


喵的勒
為了平息民怨竟然自己找法條補貼
一年多少人火災,有幾個有這二十萬的
就事論事,沒有對死者與死者家庭不敬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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