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阿爸阿母也覺得就算了就算了就算了......
我也沒什麼好講了...

總之,謝謝大家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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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五點多阿母接到阿爸的電話,說他人在醫院。
我們家是在台中市,阿爸在台中沙鹿(也就是以前台中縣弘光那邊)出車禍,被救護車送到光田醫院急診。
我聽到是急診就很擔心,就趕緊跟著阿母開車去光田醫院。
到了那邊,見到一位警員在處理。
跟我阿爸相撞的是一位年輕女生,約莫20歲,暫且叫她亂竄女好了

她旁邊跟著一位男同事,還有亂竄女的父親。
接著看見的...還有臉腫成兩倍大的我阿爸...
警員要我阿爸做筆錄,就叫亂竄女跟她家人先到外面,說要分開做筆錄。
情況大約是,我爸騎機車騎在路右邊,亂竄女騎在馬路中間,綠燈時,沒打方向燈,從馬路中央直接右彎,撞上我阿爸的龍頭,然後兩人跌倒,亂竄女的男同事開車經過,就報案了。
然後救護車來送走我阿爸跟亂竄女,男同事就一直幫亂竄女處理我阿爸急診的事務,直到我跟我阿母到了醫院,在錄筆錄,重頭到尾亂竄女都沒跟我阿爸說一句抱歉,或者講任何一句話,我阿爸在做筆錄時,亂竄女還在玻璃門外跟同事說笑

錄完筆錄之後,我問警員車禍過失的處理,警員說他不能評論,只給我們一張紅單子,上面寫雙方的機車車牌跟電話號碼,叫我們私下自己去和解或處理,加上一句:「六個月內是可告訴的。」
接著換亂竄女他們進去做筆錄,亂竄女還是正眼也沒看我阿爸,然後就直接進去了...
我實在很想給她巴下去....

恩..想巴她的事情就暫且緩下去吧!

想請教一下各位,我爸的機車有保強制險,車禍了該怎麼處理賠償事宜?
還有我阿爸兩腳膝蓋跟雙手多處都擦傷,左半邊臉整個腫兩倍,是否要驗傷,免得對方到時耍賴?
因為我看那個亂竄女完全不內疚的樣子,讓我實在不得不擔心...
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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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我爸是騎在右線機車道要直行前進,亂竄女是在馬路中間,沒打方向燈直接右彎撞上我爸的龍頭。
員警有拿出車禍現場的照片,還分析照片上機車的刮痕,聽我們敘述加跟我們說大概狀況,所以員警手上是有雙方機車刮傷的照片。

女開車直直撞我車後方,警察有當場作量測,除了當場開給對方妨礙交通的罰單外,然後警察還有跟我約好幾天後打電話到警局去要一張類似"交通事故示意圖"這類的單子,然後我就可以把車拿去維修廠維修,同時維修廠會約來對方保險公司的代表,確認有哪些部件是因該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然後就可以全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