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去年團購國賓影城電影優待券
我買了 4 張, 一張 220 元
兩張在二月過期
本來也不以為意, 印象中現在的禮券不得設期限, 不是嗎?
上週末去微風國賓看早場電影 (早場票價 230 元)
要使用兩張過期票券, 居然要補 70 元差價
我覺得非常不合理
我明明看早場只要現金 230 元
結果為了這張過期票券, 我反而要付 220+70=290 元
有種受騙的感覺
結果國賓影城客服部的回覆如下
看完真的是雞同鴨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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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顧客 您好:
很抱歉造成您的不便及困擾
如您認為於早場時間使用電影優待券加價不划算
您也可於全票較便宜之國賓影城或其他非優惠時段使用
相關票券使用說明皆已詳細載明並於購買前告知及說明
還煩請您日後使用票券能留意優惠有限期限
恭祝
事事順心
國賓影城客服部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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