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抹橘 wrote:不清楚.....可以...(恕刪) 維基百科有很詳細的資料1995年2月15日星期三晚間7時台灣台中市台中港路一段52、54、56號上的「衛爾康」西餐廳(位於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中港院區對面)的火災事件,64人死亡為台灣歷來死傷最嚴重的單一火災事件。當時國際媒體如CNN亦加以報導。
5年來21次安檢 竟然無法提供足夠時間來逃生.要安檢何用? 要防火建材何用?九人死亡 與衛爾康有何不同!市政府說安檢沒問題,那不管為何起火,至少要有逃生時間吧!猛男,業者應該會全推給他吧!雖然猛男需負責.但是夜店也必須負責吧!小弟淺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