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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暴犯再犯不可假釋討論

這則這幾天新聞可真是熱門
其實我也覺得這樣很合理
為什麼要不同的放出一個不停侵犯別人人權的人…
2011-03-04 10:5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強暴犯 討論

saqwedcxz wrote:
這則這幾天新聞可真是...(恕刪)


因為牠不會侵犯到人權團體的人權
chiang:正經一點,那些亂七八糟的你跟你同事私下聊吧,如果太過頭你就準備提前放年假了

D下情人 wrote:
因為牠不會侵犯到人權團體的人權
你好~~頭貼是發胖後的本人喔

D下情人 wrote:


因為牠不會侵犯到...(恕刪)





不能再同意你更多了
經典,是不會被時間所磨滅 嘴砲,是不會被停戰所抺滅
saqwedcxz wrote:
這則這幾天新聞可真是...(恕刪)


建議不要釋放強暴犯,因為很多強暴犯都不是初犯,就算去醫院輔導上課

也不一定能杜絕再犯的機會!尤其是那些高危的,最後如果不去上課或失聯會很麻煩!

還有!妨礙性自主的罪犯也要注意,這個也很有潛在危機!
一個若無其事的晴天,有九個女孩在我的心中漫步著, 有時會寄託於偶然,我的沉寂、我的珍視啊! 妳們的降臨是一個錯誤。
我覺得只為了不規矩的那一小肢
而限制全身的自由
有違比例原則
如果犯者願意接受宮刑
則在切了之後可立刻釋放
先閹了再放...
要不然就到人權團體和廢死聯盟的人家中去受再教育..
教育成功了才可以回歸社會!!!


人權?
受害者的人權在哪?

這句話廢死聯盟和人權團體根本回答不出來..
前幾天看新聞
某政府官員在議會中被質詢講
若性侵犯再犯就不再釋放

而再犯代表又有人受害了..
所以.....每一位女性都剉咧蛋吧~~~(也有可能是男性啦...)
[有時候,有些人回應我的文,讓我覺得這些人毫無思考及邏輯能力,當我不再回文時,表示我又遇到這些人了,再多說也只是浪費時間]
以殘暴方式侵害他人人權的人
憑什麼要求人權…
那些被害人呢?她們只能一輩子活在陰影嗎
人權應該只適用在被害人跟善良老百姓
而不是想減刑在出社會去害你的惡人
Jay

D下情人 wrote:
因為牠不會侵犯到人權...(恕刪)


一針見血
最近被回收的文章越來越多是怎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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