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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過勞死的問題,公司偉大的HR們定出來的新規則 ~"~

小弟目前在竹科工作
科技新貴~ 我呸
目前大概只剩 IC 設計的有機會吧
其他的只能撈點屑屑
餓不死而已
卻還要用新鮮的肝來換

***重點來了***
因為身處生產單位&產能還算滿
所以平日下班後&假日直班都可以報加班費
( 平日不得超過4小時&假日不得超過12小時 )
有時候一個月報下來還真的蠻補的
但是自從過勞死問題被吵開來了之後
HR就下了一道金牌
那就是 ---> 每個月的加班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
哈~夠厲害吧
既能達到 COST DOWN,當你真的被操掛時又可以防止被查到超時工作
果然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只能無條件接受啦 = ="
2011-03-03 23:32 發佈
tweens wrote:
小弟目前在竹科工作科...(恕刪)

因為是製造業還可以報加班費,在別的行業早就不知何謂加班費。
勞基法只是晾著好看的。
tweens wrote:
那就是 ---> 每個月的加班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
...(恕刪)


我們工廠也是耶

昨天晚上開會公布的

每個月的加班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還是48小時的

言外之意是超過之後不能報...?

另外還有4小時一定要休1小時

不知道怎樣接下來上班看有沒有改

因為第2項就跟現在作息衝突了
tweens wrote:
小弟目前在竹科工作科...(恕刪)


這是定爽的吧~~~
有人敢提早下班嗎???


46小時上限敝公司很守法一直都有
但爆掉怎辦?時數記住下個月報....
但下個月又爆?所以一直惡性循環後....
最近有新招....超過的另外造冊....哈哈哈
是TSMC嘛?

多打一些湊15字
tweens wrote:
小弟目前在竹科工作科...(恕刪)

cowboytwn wrote:
因為是製造業還可以報...(恕刪)


我們公司根本沒有加班這個字眼
也不曉得哪邊有加班費可以申請
但是我們有一個奇怪的工時系統
要每天登記自己花了多少時間在哪一個project
那你會問超過時間怎麼辦
那當然就是灰飛煙滅不算啦
每天只能填8.5小時
然後又弄個BUG回報系統
有BUG要回報 處理 解決
多花一點時間就開始拉警報了
HR啊 HR啊 真的都是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分紅的時候本公司都會自動變成小公司裝死裝窮
只會在那啥與CEO有約時裝B
我在台中的製造業也是,超過4小時加班需承報至處長,公司可以名正言順不給加班費.
勞基法定義的加班是指每日正常8小時工時之外的時間為加班,
每日不得超過4小時,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
所以假日12小時上班,認定的加班是4小時...
這是我們單位詢問得來的結論...
我也是在園區...
壓榨勞工一直是台灣企業主&中高階主管的劣習
企業主除了壓榨勞工外,滿腦子想的就是賺錢、成名、出書...然後面露出屌個二五八萬的死樣子上電視!
中高階主管只會阿諛奉承企業主、壓榨底下職員來達成自己的功績、升遷、加薪
政府把人民辛苦納稅的錢拿來救濟輔導企業,等企業的EPS蒸蒸日上之後...可是基層勞工的薪水卻不增反減!?
多賺的錢哪裡去了?
老闆拿去買飛機、跑車、遊艇、豪宅、珠寶、國外置產??
不過...這些企業主&中高階主管已經開始有報應了!...生重病、親友家人死去、牢獄之災!!
晚年不保! 不得好死!
新聞常常在報,看了很好笑也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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