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很激動很不理智對她說了無情無義這四個字,現在回想起來真的很過分。兵變的原因不是她有了新歡而是家裡的種種因素,對方家裡反對她在唸書交男朋友、再來她要準備四技二專的考試了、每次她被什麼成績退步或是別的事情被爸媽罵都會牽拖到我這裡來、她也說交往一年半其實她很累常常被罵。我想挽回很多次了,但是換來的答案是我對你沒感覺了、要不就是你很煩等等之類的回答。交往的期間我們都沒有吵過架,入伍前一天的晚上她還一直抱者我說為什麼那麼快眼淚一直流個不停
,期間他爸媽還想只接打電話給我叫我和她分手,她為了不要和我分手叫我不要接來來路不明的電話。想一想當兵期間每個星期五都急急忙忙從桃園坐火車回來到家八點半,晚餐沒吃又趕快衝到X甌女中接她下課,三重到那只要10分鐘不知道那時候為啥可以那麼快阿!她交不出輔導費我也幫她交了花了我快一個月的薪饗啊!
說了那麼多都已經分手半年了都沒和她有聯絡了我應該也不會主動聯絡了,畢竟她爸媽已經對我很反感了,該不好她已經考上她想要的學校了,或許有更好的人和她交往了吧!畢竟她條件不錯我常常要幫她趕蒼蠅!
一年半的感情就三個字沒感覺了,刺痛心靈上的傷比任何身體上的創傷都還要痛阿!
這時想到李聖傑的歌....
用三年去維繫感情
用三秒鐘結束關係
剩回憶能回去 能溫習 能把妳抱緊
都只能成為回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