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一下怨氣,昨天上級長官拿了一份勞資會議的會議紀錄給我看要求我簽名,看完後小弟質疑資方
事實根本沒開過會議,為何有會議記錄,當然是老闆決定後拿來給你簽,我看勞方部份都簽了只剩我沒簽
看過內容後根本不想簽名,於是乎拒絕簽名,當然上級長官只好另想辦法就是重做會議紀錄
把小弟的名子列為請假,再重簽一份就ok了,實在是不怎麼爽,這樣算委造文書嗎?
實在是很想檢舉,不知道大家有什麼好辦法,就算沒辦法打嘴泡也好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