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59條是否被濫用?

時常在性侵or殺人的判決看到的
刑法第59條規定: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
請問刑法第59條是否被濫用?
(按刑法第59條固規定,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惟刑法第59條之酌量減輕其刑,必於犯罪之情狀,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認為即予宣告法定低度刑期,猶嫌過重者,始有其適用,至於被告無前科,素行端正,子女眾多等情狀,僅可為法定刑內從輕科刑之標準,不得據為酌量減輕之理由【台灣法律網】)
善意提醒
2. 為避免討論區變...........勿轉貼和500萬無關的文章或報導。
14. 討論區內勿發表和500萬無關的廣告或是為特定網站、blog宣傳;
Petruchio wrote:


01真是俺見過最棒的網站

管妹可愛 又溫柔

尤其是小薛 關於jaugar 的那篇文

真是太讓俺感動了...(恕刪)

蔣大呀
來幫他加分呀

2011-02-23 10:5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刑法 59

noelle wrote:
時常在性侵or殺人的...(恕刪)

關500什麼事呢??
不要因為我的外表,就認為我是一個花瓶.....
noelle wrote:
時常在性侵or殺人的..討論區內勿發表和500萬無關的廣告或是為特定網站、blog宣傳;
.(恕刪)


500萬是指蔣大的伺服器嗎??????????

01真是俺見過最棒的網站

管妹可愛 又溫柔

尤其是小薛 關於jaugar 的那篇文

真是太讓俺感動了

俺對蔣大的景仰~猶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又如黃河一般氾濫一發不可收拾啊!
第 57 條

(刑罰之酌量)
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
為科刑輕重之標準:
一、犯罪之動機、目的
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
三、犯罪之手段。
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
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
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
八、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
九、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
十、犯罪後之態度。
Petruchio wrote:
500萬是指蔣大的伺...(恕刪)

蔣大呀 來幫他加分呀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noelle wrote:
第 57 條 蔣大呀 來幫他加分呀(刑...(恕刪)


應該是妳幫俺加分吧

通常阿姨的文

都門可羅雀

俺可是次次都捧場丫

Petruchio wrote:
門可羅雀..(恕刪)


關於蝴蝶效應,青蛙現象,鱷魚法則,等等,你都明白嗎?(02-08補充)
發表於閒聊與趣味
135
2009-12-23 14:01


[觀點討論]開放色情行業真的可以減少性侵害案件的發生嗎?? ?
發表於閒聊與趣味
505
2010-05-11 09:22
(0930市長信箱回覆)受不了半夜飆車的飆車族,什麼時候才能解決飆仔問題??
發表於閒聊與趣味
125
2010-09-26 09:34
玩英文單字字尾接龍^+++^
發表於閒聊與趣味
108
2010-09-13 13:06
其他回文破百的都被資源回收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noelle wrote:
關於蝴蝶效應,青蛙現...(恕刪)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就像女人如果老了

還要提 少女時期很多人追

或是裝可愛

那都是不恰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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