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起訴 愛滋男空窗期捐血釀禍新北市某大型醫院林姓男員工,本身是同性戀,卻在去年參加醫院舉辦的捐血活動,事後血袋給兩名男子手術開刀輸血用,釀成一死、一人感染愛滋病。真是可惡!!希望有性病或屬於高危險群的民眾,管好自己...不要再害人了!
有沒有聽過報復 據一份報告中有提到 這類病患 認為把病毒再傳染給別人在心靈上可以得到 一種短暫的補償至於為什麼會有這類心態可能要問到 肯定是有一人因為被另一位病患傳染後心開始產生怨恨藉由再傳染給另一人得到補償! 就一直這麼循環下去! 可笑的是 明訂是法定傳染病 但連死都不怕了有差這一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