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傻眼的新聞:狼警性侵女童 發回更審:查陰莖大小

這是今天的新聞...

花蓮縣吳姓員警被控性侵十三歲女童,一審到更一審都判有罪;但因為女童的處女膜未損,最高法院認為應查明員警的「陰莖大小、興奮程度」,若女童不是出於自願,則處女膜破裂機率較高,將案子發回更審。

我真的不知道這些法官領納稅人的錢在作什麼...
這就是法官的專業嗎??
2011-02-18 20:47 發佈
billiardsz wrote:
最高法院認為應查明員警的「陰莖大小、興奮程度」,若女童不是出於自願,則處女膜破裂機率較高


可見咱01上的男人都不能去當色狼警察˙˙˙˙˙˙
我聽你在放屁

Yurun0321 wrote:
可見咱01上的男人都...(恕刪)

牙籤也有30cm的呀....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香酥雞 巴比Q wrote:
牙籤也有30cm的呀...(恕刪)


能剔牙嗎?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billiardsz wrote:
這是今天的新聞......(恕刪)

13歲 有的已經很兇了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剛不是才有人發文 : 各位鄉親阿...我超過30cm了..

「能受天磨真鐵漢,不遭人忌是庸才」

我有看到...
還以為是練什麼99神功咧...XD
30cm....

zulutsai wrote:
剛不是才有人發文 : 各位鄉親阿...我超過30cm了..


怎麼有人才30公分?!
我聽你在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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