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明一下狀況,目前我是夜間部的學生,在學校當工讀生,薪水大約一萬九左右。先前受到我母親一在的請求,答應她簽署她男朋友房貸保證人的
契約,我和我媽心裡的打算是,依照上述的狀況應該是會被銀行退件(先前要申請信用卡都因為學
生身分的關係被退件了),因為我媽實在是被她男朋友煩到不行,所以打算讓銀行退件來堵住她男
朋友的嘴,怎知,銀行竟通過資格審查,當時真是錯愕,我立即反彈強烈要求更換保證人或賣掉
,但是一直到現在依舊沒解決,而且他的財務狀況很不好,我媽已為他負債兩三百萬了
,我問過律師,到雅虎知識詢問,結果都一樣,依法律層面來說,我已滿法定成年年齡,又親筆簽
署該契約,依照民法只能向我媽男友提出更換保證人之請求,若是他沒動作我也無可奈何

哀!難道只能坐以待斃,任憑宰割嗎?
不知道有哪位好心的大大可以提供建議,謝謝
,那也就是說,即使小弟到金管會銀行局申訴,或者其他相關單位申訴,
,哀!煩惱到幾乎天天酗酒了,睡覺的時候都很不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