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別人的徵婚要求(部分)~

轉貼~別人的徵婚要求(部分)~修改為台灣版

1、喜歡在法拉利車裡哭泣的女孩請自己買法拉利,想什麼時候哭就什麼時候哭;喜歡在自行車上笑的女孩恕我不奉陪,因為哥沒有自行車駕照。
2、女孩的父親可以姓蕭,但絕對不能叫蕭師言。
3、成天喊著什麼都想要的女孩不要,成天喊著什麼都不要的女孩更不會要。
4、20-24歲只想玩不想戀愛更不想結婚的人不要;25-28歲想戀愛不想結婚的人不要;29-34歲只想結婚不想戀愛的人不要;35歲以上戀愛了結婚了但不想要孩子的不要。
5、相親後考慮許久說:“我剛剛做出了一個艱難的決定”,沒有主見把自己當“公主”的女孩不要,因為哥既非“王子”,也不是馬英九和郭台銘。
6、無能力、無長相、無工作、無品德、無房無車還跩得像二五八萬一樣的“六無”女孩不要。
7、不相信男人,不相信愛情,對生活沒信心,對自己沒信心,愛無能的女孩不要。
8、被人踹了,也玩夠了,心傷透了,年齡大了,想結婚了的女孩不要。

2011-02-16 11:45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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