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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錢返還 告侵占勝訴

有位女子 在咖啡店桌上留下找零的5元

之後去附近看衣服 回頭 喝咖啡發現5元不見了

報警處理 被罰1000元

如果撿到錢的人 要行使留置權 要分3成 和失主先報案 遺失侵占

法官會判 哪一個會先行使呢
2011-02-16 4:5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勝訴
andy9999 wrote:
有位女子 在咖啡店桌...(恕刪)
昨天的新聞了,你只是斷章取義。那個堅持提告的女子為了5元堅持提告確實怪怪的(可能得理不饒人吧),但通常到警察那邊,對這種芝麻小事,頂多要求對方道歉合解了事。堅持提告,法官也是會要求道歉一下好。問題是告到警察那邊的時候,就被發現這名男子有多項前科是名慣犯,合解不了,但這次金額真的又太小,所以法官判以侵占最低罰款1000元結案。
女子勞師動眾,還是只能讓對方說對不起,1000元是罰款繳回國庫~~
哪女生真的很讓我無言!浪費資源成這樣..

光是電話連絡等等一堆的費用就大於5圓...

這名女生抓到的是慣犯啊..

金額大小不是重點

重點是竊盜這行為

今天他偷五元, 你不抓

明天他偷五萬元, 你不抓

你想想他以後會偷什麼, 到時你確定你抓的到嗎?



支持這女生伸張正義的行為
重點是,慣犯抓了又怎樣
會怕嗎??

似乎很多人都不怕...

40054005 wrote:
哪女生真的很讓我無言...(恕刪)


看清楚新聞全文再來評論..斷章取義很不可取!!

ceifro wrote:
看清楚新聞全文再來評...(恕刪)


沒辦法..社會亂源不只是媒體..還有只看標題的鄉民也是共犯!!

女生把5元留在桌上,然後去逛衣服?逛多久?
如果今天是服務人員認為那位女客人已經離開了,把"遺留"或"遺棄"飲料和5元都收起來了呢?
離開座位本來就該把值錢的物品隨身帶著,更別說是離開那間店。



axing01 wrote:
這名女生抓到的是慣犯啊..



金額大小不是重點



重點是竊盜這行為



今天他偷五元, 你不抓



明天他偷五萬元, 你不抓



你想想他以後會偷什麼, 到時你確定你抓的到嗎?







支持這女生伸張正義的行為
好像很多人都不看內文
記者又喜歡用聳動的標題

那個人是慣竊,累犯很多次了
再來,拿到錢占為己有本來就是侵占行為

以父之名

andy9999 wrote:
有位女子 在咖啡店桌...(恕刪)


俺補習班同學 連俺交女朋友也報警

搞的警察 都快瘋了

他還是師大附中 高材生呢!!!~

這小意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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