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勞基法之我想加班怎麼辨....

也許是去年台塑某員工掛點後的效應開始發酵了...

現在公司開始推
1) 一個月加班時數不可>46hrs
2) 一週一定要休一天
3) 一天最多工作12小時

由於公司可報加班費可讓小弟拼命工作賺錢
而現在竟然開始推這類法規
請問各位的公司也開始推了嗎.....
或是有何變通的方式可分享.....
2011-02-15 20:5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勞基法
早點下班去兼差如何?
樹枝鳥Y巴 wrote:
也許是去年台塑某員工...(恕刪)

樹枝鳥Y巴 wrote:
也許是去年台塑某員工...(恕刪)


從來沒拿過加班費,有差嗎?
傷腦筋.. 畢竟像台塑這種傳統產業, 加班一向都是依照勞基法給薪的...

這兩三年既然媒體要炒作, 原po只好認份點吧 !!

等過兩年換執政黨後, 這類媒體亂象就又會消失啦 ....

Wesley55688 wrote:
早點下班去兼差如何?...(恕刪)


不符比例原則...所以沒這打算= ="

樹枝鳥Y巴 wrote:
不符比例原則...所...(恕刪)

但也比現在沒的賺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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