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去吃麵的小吃店,最近又換個新的阿妹仔在跑堂,之前那個阿弟仔嫌太累不幹了,那老闆蠻無奈的,一天工資一千元,日薪天天領(一個月大概也有二萬七吧),包吃兩餐(早午餐),上班中喝飲料、吃點心啥都算老闆的,沒客人可以休息,甚至後邊有躺椅可以瞇一下,一天雖然12小時,但是尖峰時間大概三小時左右,端麵、小菜,洗碗,工作不算太操,這樣的工作條件,至今已經換到第三個了.......我覺得這種條件已經蠻不錯了......,其他打工真的有那麼好嗎?
台灣毛蟹 wrote:我常去吃麵的小吃店,...(恕刪) 這算不錯了 我有聽過一天工作十一個小時 工作量比你說的麵店要操二十倍 除了吃中飯的一個小時休息一個月月休四天 前三年沒有特休 想休週六日要拿兩天的假來換一天 換假的人還要請所有員工喝一杯四十塊的飲料 一天才給七百塊 台灣還有很多無良的企業主 難怪一天到晚在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