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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徵人條件,居然還被嫌.....

我常去吃麵的小吃店,最近又換個新的阿妹仔在跑堂,之前那個阿弟仔嫌太累不幹了,那老闆蠻無奈的,一天工資一千元,日薪天天領(一個月大概也有二萬七吧),包吃兩餐(早午餐),上班中喝飲料、吃點心啥都算老闆的,沒客人可以休息,甚至後邊有躺椅可以瞇一下,一天雖然12小時,但是尖峰時間大概三小時左右,端麵、小菜,洗碗,工作不算太操,這樣的工作條件,至今已經換到第三個了.......


我覺得這種條件已經蠻不錯了......,其他打工真的有那麼好嗎?
2011-02-15 20: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徵人條件

台灣毛蟹 wrote:
我常去吃麵的小吃店,...(恕刪)


太廉價了!!

一天12hr......

不過比22k好很多了!!
我要當個毫笅孩!!

台灣毛蟹 wrote:
我常去吃麵的小吃店,...(恕刪)

每天12HR 至少要有3萬阿

4萬以上 人就不會跑吧~~~~
你問問你自己
一天12小時班領1000,換算時薪80多一點

是你幹不幹

一本道 wrote:
你問問你自己一天12...(恕刪)


應該是還好

雖然是12hr 不過有休息時間 跟包早 午餐跟點心

其實算不錯了

如果是連續12hr沒休息的話

那就真的很累人又不滑算了

台灣毛蟹 wrote:
我常去吃麵的小吃店,...(恕刪)
12小時工時太長

RX360 wrote:
應該是還好雖然是12...(恕刪)

這種工作比較適合中年人去或者閒閒沒事的主婦去做
年輕人在那邊浪費光陰,一點未來性都看不到
一天忙的就那幾個小時,其他時間要幹嘛?
但是想想看
真的十二小時一直做嗎??
吃老闆的喝老闆的
我覺得對一個打工族真的很好了
沒有客人就休息
又不是十二小時都有客人
台灣毛蟹 wrote:
我常去吃麵的小吃店,...(恕刪)


這算不錯了 我有聽過一天工作十一個小時 工作量比你說的麵店要操二十倍 除了吃中飯的一個小時休息

一個月月休四天 前三年沒有特休 想休週六日要拿兩天的假來換一天 換假的人還要請所有員工喝一杯四十塊

的飲料 一天才給七百塊 台灣還有很多無良的企業主 難怪一天到晚在徵人
12*98>1000

哪一家阿 我去檢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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