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護照的方式,從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的網站上已經略知一二.
不過文字上的敘述中還有一些疑問
因為我雖然已經退伍,但還是在役齡內(19~36歲)
所以要拿退伍令去 "國防部或內政部派駐本局或外交部各辦事處櫃台"
請問這是什麼鬼地方@@?
這地方在哪邊有呢? 是指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內就有了嗎?
(我很怕跑去台北辦理的話又要跑別的縣市之類的)
謝謝,第一次辦理.有很多不懂的地方.
對了!最重要的是那邊有地方停汽車或機車嗎?
煥仔 wrote:
辦理護照的方式,從外...(恕刪)
你要去換櫻花卡嗎?
1.先準備護照專用大頭照2張,以級影印好的身分證單面乙份(你也可以現場印,比較便宜,但讓費時間)
2.去領事事務局2樓右轉先抽號碼牌並拿申請表,號碼機分很多台要問服務人員(有快速與一般櫃檯,快速貴300元)!
3.表單都調好後,去XX號(忘了幾號)櫃檯上面有寫國防部的,拿身分證+退伍令與申請表給服務員(這時你又話可講,那個聘員阿姨真的太涼了),她看了你的退伍令後會在申請表蓋章。
4.去你要的櫃檯看號碼,快速櫃檯比較沒人排隊。一般件櫃檯很多人,會有駐衛警用大聲公一次叫10號來排隊,還有女服務員先幫你檢查你有沒有漏寫。
5.櫃檯輪到你,服務小姐核對完畢會給你繳費單。
6.去1號櫃檯排隊繳費。並將受據丟到垃圾桶---沒啦!要留著收據,上面有領證日期與編號.可請櫃檯幫忙掛號郵寄,費用要去現場才知道
7.到了領證時間帶著收據+身分證去2樓,抽領證的號碼牌,輪到你的號碼就去領證。
若收據要報帳可請櫃檯開正明,若收據你丟到垃圾桶,那就要請櫃檯依據你的身分字號慢慢找了!
PS.老百姓快速櫃檯最快也要3天,只有某些公務人員依任務當天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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