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公安、檢察官,詐騙大陸人民金錢,在台灣法院創下判無罪的案例!台中警方去年經過埋伏搜索,好不容易偵破一個詐騙集團,逮捕5名嫌犯,結果一審有罪,高院再審無罪,理由是在法律證據上,警方沒有大陸被騙民眾的指認,不能單憑嫌犯坦承詐騙就判有罪。這個判例引發爭議,警察認為辛苦被抹煞,相當無奈,更無奈的是,警察還必須把查扣認定的詐騙所得,全部還給這個集團。
警方偵破詐騙大陸民眾的集團,大學畢業生學大陸口音假扮公安,騙大陸人,不法所得2千萬;假冒大陸電信業者,佯稱積欠電話費,檢警跟監4個月才抓到這17人。
警方不斷破獲專騙大陸民眾的詐騙集團,搜出密密麻麻的教戰手冊、銀行帳本、通訊電器,但這些贓證物都不足以定嫌犯的罪;台中市檢警去年6月偵破專騙大陸民眾的詐騙集團,結果一審法官依嫌犯自白和查扣的贓證物,判決5名嫌犯4個月與1年不等的徒刑。
但嫌犯認為判決太重,上訴台中高分院,改判5人無罪定讞,這讓辛苦抓人的警察好無奈。
讓人家罵幾句“台灣是騙子”能怎麼樣 不痛不癢 重要的有政府撐腰 把錢騙到台灣就對了
詐騙共和國 台灣 怪不得在國外一抓一堆騙子 在越南能一次抓74個台灣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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