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案的民事求償乙問?

老實講國賠上限是3000萬,但是如果個人算了一下民事求償1億都不為過,撇開其他不說,很多報紙都說這個案子的民事求償已經過了,沒錯民事債權是15年,是我的理解有問題嗎?這個案子被雖然冤判但是當事人根本無從求償至少軍法院判決上未被推翻,所以債權應該無從發生,現在發現新事證,而且假設陳肇敏等人枉法裁判及虐囚案被定罪,民事的債權不是應該才確定發生繼而求償嗎?法律達人請教
2011-02-01 12:2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江國慶案 民事

king2000 wrote:
老實講國賠上限是30...(恕刪)


好吃 ...
下一位

小鐵86 wrote:
好吃 ...下一位 ...(恕刪)

哈哈!純是對法律的疑點討論
king2000 wrote:
老實講國賠上限是30...(恕刪)


因嫌犯落網
雖已過15年

江家可委任律師提告
至於從那邊下手
單然是刑事
刑事打贏
民事就好解決
至於國賠
這應該可以告政府
而且告到穩贏
要是輸了
下次
就變天了
PS.發文請分段或是加上標點符號好嗎?
當最後一條河被污染了、最後一顆樹被砍了、最後一條魚被捕了,人類才會發現金錢原來是不能充饑的/克里族印第安人預言
nickhus wrote:
因嫌犯落網雖已過15...(恕刪)

標點痘痘太小嗎?
我也覺得是這樣
但是軍檢插手
不知道結果怎樣
希望網友們可以利用與論壓力讓政府去嚴辦那些爛人


江案軍方偵辦人員:
(出處:維基)


* 空軍總司令部總司令上將黃顯榮[19]
* 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中將陳肇敏[19]
* 空軍總司令部政治作戰部中將主任李天羽:事蹟存記[19]
* 空軍總司令部政治作戰部少將副主任金國梁:事蹟存記[19]
* 軍法室主任發言人曹嘉生[19]
* 上校反情報參謀官柯仲慶:空軍獎章[19]
* 反情報隊上校隊長許應強:大功一次[19]
* 反情報隊少校保防官鄧震環:空軍獎狀[19]
* 松山指揮部少校保防官李書強:空軍獎狀[19]
* 松山指揮部上尉保防官何祖耀:大功一次[19]
* 國軍法醫中心鑑定組上校組長李偉華[19]
* 國軍法醫中心方中民、張冠民、蕭開平、謝安慈[19]
* 法醫李敘鉅[19]
* 軍事檢察官黃瑞鵬[19]
* 空軍作戰司令部普通審判庭審判官呂德義、羅正南[19]
* 審判庭審判官胡功信[19]
* 空軍作戰司令部普通審判庭審判官審案者甯方中(中尉不具「軍審官」資格)[19]
* 作戰司令部中尉警衛連長胡進成:舉發江國慶的檢舉人,於破案後獲頒檢舉獎金[19]。
* 福利站支援士兵劉景太:在江被槍決後,軍方甚至以劉景太涉嫌與江國慶串供,企圖誤導軍方專案小組偵辦方向為由,將他提報行政處分。此次重審案件被檢方列為證人,此次重審案件被檢方列為證人,未被檢舉。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noelle wrote:
希望網友們可以利用與...(恕刪)


king2000 wrote:
老實講國賠上限是30...(恕刪)

樓歪了!我只是單純討論法律問題
king2000 wrote:
樓歪了!我只是單純討...(恕刪)

記得枉法裁判有20年追訴期,新聞有報導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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