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請警方協同處理後對方的回應是無須負擔任何費用
Zafir wrote:
前兩天跑去聯成電腦試...(恕刪)
請問距離開班授課日期還有幾天呢?
以下是補習班的
我不知道電腦課程適不適用
-----------------------------------------------------------------------------------------
高雄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
【退費規定】
第二十六條條文 補習班於學生繳納費用後,因故要求退費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實際開課日三十日前要求退費者,應全額退費。
二、實際開課日十六日至二十九日前要求退費者,得扣除約定應繳納費用之百分之十。
三、實際開課日前十五日內要求退費者,得扣除約定應繳納費用之百分之二十。
四、實際開課日起第三日(次)上課前要求退費者,得扣除約定應繳納費用之百分之三十。
五、實際開課日起第三日(次)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得扣除約定應繳納費用之百分之五十。
六、實際開課日起逾全期三分之一者,所繳納費用不予退還。
*補習班因故不能開課或未能為約定之給付時,最遲應於原定開課日起七日內全額退費或依比例退費。
*第一項約定應繳納費用,包括補習班訂定之報名費、訂位金等收費項目。
【備註】:
1.退費計算以約定「應繳金額」為主。
2.若報名全修(3科)課程事後退一科,必須以第一科訂價,第二科團優價計算。
3.課程以報名當下所選定的科目/班別為主。
※課程定班後在開課前准予更改乙次(期別或科目)的權利。更改後即不得申請退費,開課後也不再受理轉班或轉科。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