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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這樣的加班規定難道不違反勞基法?

看到新聞 9科技大廠 員工超時工作 的新聞時,這確定違反勞動基準法。

但我有遇到可以報加班的公司,但他用一堆奇怪的規定使你無法去報加班領到加班費。

1.加班最少要2小時以上才可以報加班,但晚飯要扣掉1或1.5小時。所以如果6:00下班,
一定要工作到9:00以後,才有資格報加班。

2.要報加班可以,但你要報加班的單子,要在下班前半小時或1小時前給你的主管簽核,
所以如果你在下班前才臨時知道要加班,對不起你沒先送加班單,所以不能報加班,
又如果你加班時數超過你所報的時數,那對不起你只能算你報的時數。

以上的行為難道不違反勞基法嗎?
有人知道你這樣的行為算不算違法。


2011-01-20 17:45 發佈
違反又怎樣
你飯碗還要嗎?
很多公司都吃定勞工不敢違抗吧..
去申訴吧
台灣勞工的未來
在你手上

Forest wrote:
看到新聞 9科技大廠...(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Forest wrote:
以上的行為難道不違反勞基法嗎?

有人知道你這樣的行為算不算違法。

先去翻翻勞基法
裡面有更多比你遇到的更無言的
要是他吃飯時間也給你報加班
那才是挖洞給自己跳

因為更加罪證確鑿會被投訴
...沒有休息時間連續工作加班...
離職員工都很愛這樣搞
你以為勞委會都不知道嗎?
管事的都沒有作為了,還能說什麼
Forest wrote:
看到新聞 9科技大廠...(恕刪)

這個還給你到加班
不是有某大廠公開說
請準時打上下班的卡
你要多早來
還是多晚走
或者留下來過夜
公司都不會管你
華碩:一切合乎勞基法

華碩電腦表示,公司屬於責任制,一切合乎勞基法規定,只要工作完成,晚上6點就可下班。且為了照顧員工身體健康,公司備有各項休閒娛樂設施。

真想知道, 誰敢跳出來說, 我今天工作做完了, 我要回家了, 拜, 妳們也早點下班
說實在的我也從拿過什麼加班費之類的,只是很討厭無義意的加班而已。
我想很多人都遇到過這種主管,他要是常看到你比他早下班,他就會明示或暗示你要多花心思到公司上,
但都下班很久了,老婆孩子還在家裡等,最少讓我可以和小孩子相處個半小時,一起洗個澡,再帶他去睡覺。
而不是回家了小孩都睡了。要不就是夫妻倆每天都加班到9點10點的,只好把小孩給人家帶24小時的。
如果公司讓人留下來加班的成本很高的話,那這類愛讓人留到很晚的主管應該就會有一定的壓力,不會動
不動就要人留下開會加班之類的。
最少我相信對台灣日漸下降的生育率會有所幫助的。

Forest wrote:
看到新聞 9科技大廠...(恕刪)


基本上勞基法本來就不是在保障勞工,我知道南部比較多亂象,因為大家寧願吃悶虧也不願意沒頭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勞工不夠團結又能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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