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民事賠償的金額真的可以拿到嗎?

今天中午新聞不是有播出車禍導致傷者死亡判賠2千多萬元的新聞嗎?
如果肇事者無法拿出這麼多的賠償金的話,後續的處理是怎麼做呢?
再這該肇事者如也一起再該車禍中死亡的話,肇事者家屬還需要負擔這一賠償金嗎?
如該肇事者在此車禍中,僥倖存活的話,後來聽到賠償金太高,而選擇自殺
,肇事者家屬還需要負擔這部分的賠償金嗎?
2011-01-14 12:2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民事賠償 金額

s0341969 wrote:
如果肇事者無法拿出這麼多的賠償金的話,後續的處理是怎麼做呢?



脫產!
大多都這樣
只要名下沒財產!受害者一毛都拿不到!只能拿到債權憑證!家屬也不用幫忙負擔!這也就是為何脫產行為橫行的原因!要靠法律討公道,很難!縱使你查到他名下有財產尚未立即脫產,進行假扣押!也須拿出1/3的擔保金,才能進行!

1.判決確定後,才能請求,不知這個案子是否才一審判決而已,如是這樣,那被告還是可以上訴的。
2.如判決確定,原告可以持該判決對被告的財產聲請強制執行,但前提是,被告要有財產可供執行,如果沒有財產可供執行,那就只是一張紙而已。所以說事前的保全很重要,最好一開始就要先聲請假扣押,將被告名下的財產先查封住,因為通常如果你沒有做這個動作,等你拿到確定判決時,被告早已脫產。
3.如果肇事者也在該車禍中死亡,如果受害者能夠證明肇事者有責任,則肇事者的繼承人還是要負民事賠償的責任,但如肇事者之繼承人均拋棄繼承,則不在此限。
4.肇事者如事後自殺,答案跟3相同,要看他的繼承人有沒有拋棄繼承,如沒有拋棄,則須負責。
kmars wrote:
只要名下沒財產!受害...(恕刪)

脫產也要保證自己都沒子孫
不然將來還是可以執行
而且幾年內脫產還是可以追朔的
當然拿不到,

法官只是做一個按照法條所做的判決,法官才不管受害者.

判200萬也拿不到

就是脫產,名下沒有財產,也沒有活期存款,

反正錢財都在可以信任的人名下

加害者照樣可以吃香喝辣

法院才不管
脫產如果你查得到證據,當然是可以用另一個訴訟要回來
但提出證據,這就是一件難度很高的工作(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一般而言,很難打贏
而且會去脫產的人大多很聰明,現在都會假交易,會有匯款記錄

我接觸到的一個案件中,打贏了,但該不動產有向銀行借錢,有設定抵押權
所以當不動產回復登記後,也聲請拍賣了
但銀行是善意第三者,還是要先還銀行(抵押權優先受償)
還完銀行,如果有多的錢,才是普通債權去分,如果普通債權有一堆,那就是依比例分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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