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調查局與美國的聯邦調查局(FBI)有何異同?在屬性與功能上?
還有FBI有自己的SWAT,那為什麼很少聽到我國的調查局有類似SWAT這樣的?
(應該說似乎沒見過媒體報導調查局有SWAT出動去攻堅或救人的新聞呢?)
然後好像FBI在美國能管的事情的種類比我國的調查局還多?
比如我們常聽說美國國內發生某些類型的案件後,原本是警方偵辦的,過幾天FBI就會接手...
但很少聽到台灣發生什麼案件後,有上述的情況...(或許跟國安有關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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