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99年12/17至12/22台中資訊展,在某家號稱"全國最大專業筆記型電腦連鎖店"的廠商進行工讀的工作
當初面試時,台中經理有提到這六天每天上班時間是10:00-18:00,可是要9:00到展區公司要集合
9點到10點這一小時不計薪,每天有供餐,時薪95元
問題來了,1月3號去郵局刷簿子發現6天薪水竟然只有3990元,當晚馬上撥電話至台中客服處
客服部回覆是說吃飯1小時也不計薪,小弟聽到十分生氣,因為面試時並沒有提到吃飯不計薪
試想? 如果聽到中午1小時不計薪,加上提前集合不計薪,以資展百家廠商可以應徵
哪個正常人會想不開來這家公司
這六天的工作,此家廠商的業績呈現成長狀態,幾乎大部分時間都很忙,
第一天吃飯也沒提醒我們工讀生吃飯,造成好幾位都3點多過後才吃中飯
也沒人跟我們講說吃飯有1小時休息時間,邊吃邊服務客人是常有的事...
最後一天也大言不慚的跟我們說,工讀生要留下來撤完才能走,想當然是不計薪
這6天每天都沒準時下班過,連最後一天不想撤收提前開溜,也都是等到最後一位客人走後6:40分才離開
順便一提,教育訓練時也沒支薪....
難道我們這些工讀生就只能被所謂的"全國最大專業筆記型電腦連鎖店"上櫃公司欺壓麻..
少500多的薪水對我們來說也是辛苦的血汗錢,不偷不搶最後卻被無良的公司欺壓
心理實在很鬱卒
請教板上各位前輩,小弟有無方法討回這筆錢,或者只能忍氣吞聲默默的被欺負
1月7日 更新:
小弟於今日7號3點多到台中NOVA1樓門市找經理理論
經理堅持說他有說吃飯不計薪,但是我當日面試時確實沒有提到這點
雙方各執一詞,茂訊經理就連絡他們同仁詢問是否有給我們簽訂合約
答案當然是沒有,確定錄取時從來沒有簽過任何合約
最後經理叫我留下姓名、電話、身分證字號說要幫我處理
並且說叫其他工讀生自己來門市處理,小弟也第一時間聯絡其他工讀生
跟他們提及這件事
現在就等後續是否會把我們該得的薪水給我們
何況你又是資展工讀生,錢都花了,當然要物盡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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