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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今天收到一封私訊, 說我某樓某篇回覆 "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

請問各位大大~

如題, 內容的回覆是我複製由google搜尋到的公開資訊,
然後隔幾天我便收到私訊要求我改掉(發私訊者並非發文樓主)


我想請問:
1) 要怎麼改啊?
2) 由google收尋到的資訊也違法嗎?

我查了一下定義, 整個很疑惑= =

http://atftp.epa.gov.tw/peti/epa/law/law16.asp

沒有這些啊↓

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特徵、
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健康、病歷、財務情況、社會活動
及其他足資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2011-01-05 0:46 發佈
重點是誰PM給你呢?

lifeisgood0414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如題,...(恕刪)
就某網友啊~ 但不是樓主

刪文要怎麼刪呢? 我引述的是別人的文章


lifeisgood0414 wrote:
就某網友啊~ 但不是...(恕刪)


開你的文章.

點編輯.

就可以改文了.

東方海皇 wrote:
開你的文章.點編輯....(恕刪)



謝謝! 我刪掉了...

為什麼重點是誰PM呢?
把文章連結貼出來
馬上會有一堆專業的幫你鑑定
心頭滅却

lifeisgood0414 wrote:
謝謝! 我刪掉了.....(恕刪)


因為不相干的人亂PM,感覺來者不善.

我們要PM給其它大大,都要相當勇氣,要不對方回個"老子跟你很熟嗎",那很糗.
如果我真的違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那就是我不對...可是我定義看好久, 不懂為啥我這樣違法?

1. 我轉貼的是別人的blog
2. 文章沒有鎖, 是公開的
3. 引用的部分沒有提到姓名等資料 (但是有綽號...)

是綽號的關係嗎?

p.s. PM給我的人應該是護航吧~ 因為樓主被大家砲得很兇, 這位網友可能看不下去


lifeisgood0414 wrote:
如果我真的違反違反個...(恕刪)


可以PM給我,看到底是哪棟樓嗎?很好奇的說,基於網路道德,你告訴我,我不會洩漏給別人,我不想失去資深會員無限發文的權限,呵呵呵.

XaosLin wrote:
把文章連結貼出來馬上...(恕刪)


PM給我的網友說, 我引用的貼文會對樓主造成傷害...文章連結再貼出來我不就PM收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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