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不得在公共場合抽菸錯了嗎?

敝人正在上班,現在利用空檔PO文。

事情是這樣的——方才——凌晨一點左右——有位客人來店內買菸,手中還夾著燃菸;基於本職及規定,敝人禮貌性地告知該名客人,「不好意思,先生,我們店內是禁止抽菸的。」

怎料對方變本加厲,蓄意地叼起菸來,公然對我挑釁,還一副「老子就是要在這抽,你奈何我?」

我也只是領一小時95元微薄薪水的工讀而已,實在沒必要與之爭執此是非對錯;另,對方亦非友善,更不需要冒險與之進一步對談。是故,我只好放任他繼續此一荒唐無理的行徑。

感慨的是,我不過基於規定好意知會,怎麼知道會遇上這種不理性的人,無奈。

後來,稍晚有員警來店定點巡邏,藉機會我詢問他關於公共場所不得抽菸的規定,若是由他們遇上是否會做任何處理呢?該警員則是感慨地回答我的問題。大略的意思是,這條規定也只是雷聲大雨點小——參考而已,所以也不大會有取締或者罰款的情況。

2010-12-29 4:3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公共場合
你應該笑臉迎人,順便告訴那位客人到椅子上坐著抽!萬一人家來者不善你當場血濺五步啟不倒楣!
社會就是這個樣子,你是公理正義是嗎?別人可不這麼想唷,萬一招逢殺身之禍你覺得划算否?
對我們抽煙族來說
除了怪政府及禁煙團體的一些不合理規定之餘
這種人才是害我們被污名化的元凶之一

Ginmoon wrote:
敝人正在上班,現在利...(恕刪)


你是對的, 而且你有道德的勇氣.
只是那個人, 我猜是見笑轉生氣吧, 或是阿Q心態.
不願意拉下臉承認自己是錯的, 就用力抽給你看.
以代表他是對的

這我也在圖書館遇過, 就兩個男的一直討論功課,
可是明明有告示說,討論請到討論區.
最後我就寫紙條給他們, 雖然效果不大, 但是至少有收斂一點...
後來我就跑去, 另一間圖書館念書了.
皮老闆‧喜來登 wrote:
對我們抽煙族來說除了...(恕刪)

你不知道這一年來
我們不吸菸的過的多舒服嗎?
再也不會隨時隨地都會聞到煙味了
真的很棒
煙酒真的是文明社會的兩大矛盾 ,

明明害大於利 ,

還要由國家成立公賣局主導販售 ,

說穿了就是利益問題 ,

人命比不上錢 !

昨天晚上在外面頭有點暈 , 旁邊正好走來一個抽煙的歐吉桑 ,

聞到他的煙味後頭更暈了 , 心裡自然的詛咒他不得好死......
來來來~

書生遇到兵、有理講不清

這時需要除害SOP

1. 照相或錄影

2. po文或call蘋果

3. 人肉搜索

4. 惡痞發病(例如:精神官能症)或道歉(例如:口惠但實不至、親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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