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誤會,國父不是把人分成上中下三種,而是區分成先知先覺者,後知後覺者,不知不覺者。
套用這種分類模式,拿來比較一些政策與做法,個人分析如下:
有體罰政策:
先知先覺者,不用罰也知道不要犯法
後知後覺者,罰了之後就知道不要犯法
不知不覺者,罰了還是沒有用,照樣犯法
零體罰政策:
先知先覺者,不用罰也知道不要犯法
後知後覺者,不能罰,所以不知道不要犯法,就犯法了
不知不覺者,罰了還是沒有用,照樣犯法
有死刑政策:
先知先覺者,不用槍斃人也知道不要犯法
後知後覺者,看到有人被槍斃了,就知道不要犯法
不知不覺者,看到有人被槍斃了,還是照樣犯法
廢死刑政策:
先知先覺者,不用槍斃人也知道不要犯法
後知後覺者,沒有人被槍斃,我也要來試一下看看,反正又不會被槍斃
不知不覺者,看到有人被槍斃了,還是照樣犯法
這其中微小的差異,看出來了嗎?
補充:
原來要說出我的看法啊?那根據這個人的分析,各位覺得,到底該不該把人拖去槍斃?學生拖去海扁一頓呢?
先前一篇文章建議不要砲人本龍巖集團,直接立一個反校園學生集體暴力法案,明文規定勸導無效的學生,交由人本龍巖集團輔導,輔導無效,直接移送少年觀護所輔導,相關費用由該團體支付,結果那篇文章被併文併到消失無蹤,就算啦!
看看現在甚麼廢死刑、零體罰,唱高調唱了也這麼多年了,唱成甚麼德性了呢?唱高調只看到先知先覺跟不知不覺的兩類人,那後知後覺的那些人都不顧不管了?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