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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認為,撿到錢就應該收取報酬,掉錢的人也應該立刻繳錢

各位請想,如果收取酬金成為社會習慣,那麼以後掉錢的人幾乎都能領回七成

如今電視這樣一報,社會輿論撻伐,以後撿到很多錢,又有點貪心的人,誰會報案?

可能各位有人認為不義之財不應取,但是大部分撿到錢的人都是占為己有

三成的錢可以讓自己失物的尋獲率大增,多好?

總比什麼都沒有好吧?

如果是我找回失物,一定爽快繳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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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建立這樣的概念,有點類似保險,你以後頂多掉三成的錢

不如拿回七成

至於成數可以調低點,侵佔罪的罰則可以調高點

例如,10%獎金確定,侵占被發現罰五倍或是抓去關等等....

這樣兩者並行,願意拿10%合法獎金的人們會增加,怕挨告的人會寧可還錢當好人

而且應該把這件事情當作是好人好事的應有報酬,這樣大家才會有建立習慣

你撿他的,他有天會撿你的,互相幫忙,以後掉東西也不怕整個不見,多好!
2010-12-24 12:1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報酬

天化 wrote:
各位請想,如果收取酬...(恕刪)


看了一下你之前發的文章..想必閣下是有錢人吧...

最近掉錢的 新聞也說了..老伯伯是低收入戶..老太太家裏也很窮..
1000元對他們來說都是很難賺來的...
有點同理心

天化 wrote:
各位請想,如果收取酬...(恕刪)


我倒是認為
你會被砲的很慘

天化 wrote:
各位請想,如果收取酬...(恕刪)


大大最近沒看新聞嗎???
發生多起撿到錢都沒要求報酬的事件~~~
是剛剛從境外歸國嗎???
有貪念者..是全部A起來,
就算給個七八九成也一樣...

我想樓主的意思是讓那些"原本想占為己有的人"
變成想要"主動還錢的人"
讓一些惡魔變成天使
真的比起全部拿不回來的好
有些人可能怕被抓到去還錢而拿到30%
當然天不怕地不怕的人還是全部拿走

要是你是要損失100%還是30%呢?
當然那些真的很有善心的人不在此範圍之內

有誰撿到我的錢~~還給我或是送到警察局~~那是我兩個月的生活費阿~~~再師大遺失的
ya....我加入ㄌ^!^

天化 wrote:
各位請想,如果收取酬...(恕刪)



莫名其妙!!!

1. 第一誰願意掉錢,你掉過錢嗎? 你的感受是如何? 二度剝你3成的皮,你又有何感受?

2. 撿錢歸還,這本是天經地義的事,撿錢不歸還就是犯法,有本事不會被發現,而且良心過的去,你國小老師沒教你嗎?

3. 你把整件事混淆,純粹是社會觀感問題,就跟捷運一個人佔3個位子,你說是對還是錯? 我付車錢我為什麼不能坐3個位子
你撿錢你也可以要求給3成,也就是你已經把社會道德擺一邊

以下,請繼續
就是有同理心,所以才更該推行這樣的制度

老太婆掉了十萬,你說他多可憐多可憐,沒人想還她錢,又能怎樣?

只在網路上講講說有同理心,是不會有整體效益上的提升的

把錢幹起來的人,會鳥你是不是窮人?

讓大家都能尋回失物,才是重點吧?

每天掉錢的窮苦人家何止他們兩個?

只是因為有那少少少數的人送回.才上新聞罷了!!

樓上這種人,我只能說,恭喜您,以後掉錢都可以順利取回

我個人掉過幾次小額和錢包手機等

沒一次拿的回來!!

莫名奇妙的是目光短淺的您吧?
轉眼就10年了
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有道德的人懂得廉恥,了解為所當為就會把錢送交派出所,政府該提倡的是這個(盡管如此,有品運動推行以來仍然成效不彰,沒聽過的人比比皆是)

為了攢那微薄酬金而把錢送交相關單位,其心態可議的前提下,難道不知道私吞全數入袋更美?送警?何必多此一舉?

君不見,為了提倡生育,發放那一點塞牙縫嫌空洞的養兒津貼,難道有提振生育率嗎?

別傻了,孩子,戮力讓未來棟樑皆是有道德懂廉恥的國民,是教育的問題就必須從教育面下手才是正途,現在先讓霸凌走出校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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