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一個人只坐了2年多.. 唉

這篇可能很快又要進去垃圾桶,還是要發一下

新聞16年殺2女友 男改判死 當庭愣問「我還判無期嗎」 旁人冷答「不 死刑」
殺第一個女友,一條人命只坐了2年九個月放他出來,這是甚麼正義?
以為是偷個麵包吃嘛... 腦殘的司法院

放了出來,剛好給他在殺一個而已。 (可惜殺的不是假人權分子)
一審判他死刑,後來還是不了了之
2010-12-23 0:15 發佈
花花水木 wrote:
這篇可能很快又要進去...(恕刪)


這個新聞我也有看到
說是因為他自首所以是判8年
然後遇到法務部放寬假釋門檻
所以他殺一個人只吃了兩年九個月的免錢飯

然後假釋出來以後又把現任女友殺了

難怪社會越來越亂...
這文我下午發過了.

結果一整串都被丟到垃圾桶去了.

莫非...這裡真是瞎哈拉沙漠嗎?

花花水木 wrote:
這篇可能很快又要進去...(恕刪)

沒用到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的法官年紀都以高了
為了自己的陰德
就又變無期徒刑了
人本集團勒?

真是不盡責

才殺兩個人判什麼死刑

趕快出來替他辯護吧

不過

其實也沒關係啦

反正不會執行

所以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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