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雖然在台灣警察給人的觀感往往都是只會找違規卻又好欺負的國民開罰單...往往對飆仔及轄區附近治安死角視而不見

但話說回來,好的警察也是不少的
台灣的警察真的是有夠沒尊嚴的,搏火時,還要一堆規定之後才能開始對空鳴槍,等真要扣板機前,還必須練就先閃1,2發子彈的瞬間位移能力....因為敵人已經先開槍了

濫用槍支就會被對方找民代開記者會投訴,然後媒體結果論不問是非開始公審警察

哪像美國警察,即便那麼法治的國家,你違規敢跑,拖出來就一堆警棍毫不留情的貓下去

警察都被流氓看的那麼扁了,那一般老百姓真的只能自求多福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