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殺2女友 男改判死 當庭愣問「我還判無期嗎」 旁人冷答「不 死刑」承審法官痛批:「吳敏誠惡性重大、不知悔改且視人命如草芥,該判死刑就要有勇氣判死刑,法院畢竟不是教堂,況且佛祖在《長阿含經》也曾說:『殺一個惡人,等於行一個大善。』如果被告殺第一個女友時被重判,他就沒機會再害人了。」大家給這個法官用力的鼓鼓掌判了死刑,不管有沒執行,至少能確定的是他不會再放出來了,如果只有無期徒刑,二十年後放出來又不知誰要受害,在現在法官普遍不願當劊子手的風氣下,還能有這樣正義的法官站出來,我們一定要好好的挺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