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校園霸凌事件, 導致教師直接面對學生, 並被學生嗆聲, 但學校校長與主任確不積極出面處理, 導致教師反彈, 要求更換校長.
我認為其實台灣老師, 還是比較傳統, 比較有使命感, 所以才會弄得這種兩面不是人的局面.
若老師認為自己是服務業, 反而可以解決以上問題, 反正老師拿學生的錢, 本當提供優質的教書品質, 但學生在下吵鬧, 老師站在顧客立場, 是不可以當場制止, 但若真的有其他學生投訴, 有兩個解決方案:
1. 校長讓學生轉學: 因為學校是服務業, 當然可以不要賺你的錢, 不做你生意, 但學費可以退你, 馬上離開學校
2. 直接叫警察處理: 這樣霸凌, 毒品, 作弊, 網路留言罵人, 都請警察帶回處理, 檢察官偵訊後看是否起訴.
若學生不喜歡面對老師, 就讓學生直接面對司法, 我想這樣就可以解決大部分的問題.
此外之前有學者提到, 只要有大的社會案件, 一定是以前受過學校老師的欺負, 才會變成這樣, 如果變成小弟的想法, 只要學生犯錯, 老師一律報警處理,一律司法解決, 千萬不要介入太深, 才可以解決該學者們心中之蠱.
或有教改團體, 談到輔導或社工系統介入, 其實學生不聽老師, 小弟不相信換社工來就會有用, 真是遠水救不了近火, 其實直接打110, 學生看到警察之後, 反而會乖幾天, 真不行就起訴學生, 然後依法判罪.
我想問題還是在人權, 人權不是用來掩飾傷口的裹腳布. 為何人本裡面在此事件讓大眾批判, 因為就算五倫也有親疏之分, 父子, 夫婦, 兄弟, 師長, 君臣, 所以第一倫就是直系親屬, 大部分台灣小孩很善良, 但霸菱的學生出來揍人, 就算及少數, 作父母的人豈不挺身而出, 因此可以變成排山倒海之氣勢, 但人本還假人權之裹腳布, 反而讓少數霸菱學生更加有恃無恐, 那才是對大部分善良的人權之大傷害.
這就是一個數學上的詭異, 教育部與人本說的是霸菱的比例為7/1000, 但對父母而言, 那是0%與100%, 就是有或沒有, 千分之七對官員聽起來還好, 但對父母那可是100%. 所以在類比法的思考下, 老師都被嗆, 那學生不是死的更難看.
長阿含經: 殺一個惡人, 等於行一個大善, 出來混早晚要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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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Morpheus1979 意見, 請各位大大參考
文章編號: 24744574
文章日期: 2010-12-24 03:57
我的論點很簡單,社會上有什麼獎勵和處罰,就給小孩子什麼獎勵和處罰。
因為小孩子終究是社會的一份子,終究要符合社會規範。
所以在西方社會,禁足是一種很常見的家庭處罰方式,這模擬的就是坐牢。
類似例子的延伸很多,但我認為把社會的獎懲也分析一下之後,我們很容易可以發現,獎懲的本質其實就是:
「給予和剝奪」。
這個本質很重要。因為理解這本質才能明白一件事:要剝奪,你得先給予。
一個一無所有的孩子,你還能剝奪他什麼?
平常你就必須給予孩子玩耍的自由,當孩子犯錯時,你才能剝奪他玩耍的自由。
同理,很多事情就可以用這機制來發展。「給予額度」,然後「剝奪額度」。
例如:一個星期可以使用電腦10小時,你要用幾小時自己去分配。如果犯了某種錯,家長可以剝奪一定程度的電腦使用時間。
例如:一個星期有700塊零用錢,你要怎麼花錢自己去分配。但如果犯了錯,家長可以剝奪一定程度的零用錢。
再延申來談,社會上也有的借貸文化也可以用上去。
例如讓小孩子可以預借下星期的玩耍時間、可以預借零用錢,但要附利息。
這些都可以一邊「教育」、一邊「管理」一個小孩子。
當然獎勵也一樣。社會上有投資獲取金錢的事情光明正大的在做,為什麼就不能用錢鼓勵小孩?
問題不是「不可以用錢獎勵」,而是不能「只用」錢獎勵。
就連運動也可以得到強壯的身體和美麗的身材,沒有獎勵的事誰要做?
給予小孩子一些時間的自由、選擇的自由,這都是獎勵。
而走出了家庭,學校方面其實道理也一樣。
例如,學校方面,除了落實記過處份的原則,停課制度也可以活化一點。停課可以分為三天、一週、兩週、一個月;反過來應用這些措施,就也可以「強制留校補課」。
要注意的一點是:很多原有的留校制度,學校本身就沒有「正經地在看待」。
什麼叫不正經的看待?
例如:叫學生做些打掃罰站之類的事;這樣對學生的道德教養沒有多大的幫助,對學生的課業也沒幫助。很多問題學生的課業能力是非常需要幫助的,甚至有些學生是課業跟不上,才開始越來越混的)
例如:沒有指派專門的教師來處理這些留校的學生;這些學生都是問題學生,需要指派專門處理這些學生的老師來幫忙,而不能由平日已經很繁忙的老師全權承擔。
什麼叫正經的看待?
專人進行訪談、深入性的了解這些學生的問題;簡單的能力測驗、針對其學習弱項進行學業輔導;甚至為這些學生編排特殊課程或分班進行特殊教育。
管教孩子,很多事可以做、必須做,只是政府和教育界,用心的人掌不了權、掌權的人不用心,如此而已。
用打的沒有用,為什麼?因為社會的法律也沒這套。而家長打小孩,運氣好小孩會學乖,運氣不好,這小孩只會價值觀扭曲、只會咬牙記恨,然後,等長大再連本帶利的報仇洩憤。因為家長只是力氣大一點而已,但你不會一輩子力氣都比小孩子大;用暴力壓得了一時,但壓不了一輩子。
如果是新加坡的小孩,我就贊成用打的。為啥?因為新加坡政府也來這一套。家庭和社會的「管教」方式一樣,沒有落差,就比較不會使小孩子的價值觀扭曲。家長在體罰的時候也可以強調的說,等你長大後要面對的法律也是要打,還打更兇,這樣小孩子還有什麼好抱怨和記恨的?
其實國家也可以有更強的剝奪機制。例如類似大陸以前的勞改。設立一些辛苦的工作讓犯法的人去作(弄一塊田給他們去種些農作來吃吧),再設定一些課程讓犯法的人重新接受教育。光只是關一關、打一打,時間過了以後不也還是一條毒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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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請看人本基金會網站:
如果不用「管教」 ◎史英
如果不用「管教」 ◎史英 (此文為《正面管教法》之序)
所有面對小孩的人,都有個不變的心願:如果不用「管教」他們,那有多好?據說兒童
是天使,但你可曾聽過有哪個天使是需要管教的嗎?無論上帝是否有一種「正面管教法」!
然而,每一個小孩,真的都很像天使在某些情境下,比如說睡著的時候;所以,我們應該
認真推敲,事情怎麼會變成那樣、天使怎麼會變成我們煩惱的根源?稍稍想一下,這個道
理其實很簡單:天使們的任務很單純,只要繞著美好的事物唱歌就好了;但兒童們的境遇
實在堪慮,居然每天要坐在教室裡;很難想像天使會怎樣,如果叫他不准搧動翅膀、而又
要做算術的話…。
然而,我並不是反對叫小孩上學。做為人,或人的萌芽,和小貓小狗在玩耍中就能學得所
需的全部,是相當不同的;小孩非常需要心智的啟蒙,也都已經準備好要接受人類文明的
挑戰。就此而言,教室是一個無法避免的設計;問題只在,我們所設計的教室是不是能更
豐富、更有生命力、更能符合小孩學習的需要。
這是第一件應該放在心裡的事情,在讀這本書的時候。兒童的天性,並不是靜靜坐著讀書(而是
無所不在地學習);他們之所以淪為必須管教的一群,完全是被我們「陷害」的結果。如果忘記
了這一點,那麼無論是哪一「面」的管教法,都只能讓我們走火入魔,因為,以成人的習性來說,
管教的結果一定會「增強」下一步的管教,越管教越想管教,直到管不動、教不下,我們就可以
兩手一翻,說:你看,正面管教沒用吧?
第二件應該放在心裡的是:這本書裡的所謂「管教」,是一個翻譯過來的詞語,和我們平
常在中文裡的用法完全不同。用中文說「這個孩子需要管教」,通常是指「應該好好打他
一頓」;但用英文說一個學生需要discipline,通常的意思是他需要「建立秩序」,也就
是那個亂七八糟的抽屜、作業、作息、衣櫃、或生活應該要整理一下。如果是整個教室亂
七八糟的,那就是這個教室應該「建立秩序」,而不是拿某幾個孩子來「秩序建立」一下。
這之所以在這本書裡面,特別強調所謂「管教」是指:教導或訓練一個人,無論現在或未來,都
懂得遵守規則和行為規範。在這個簡單的「定義」之中,值得注意的是「現在或未來」,這意謂
著「管教」不是懲罰,因為後者是?眼於目下的效果,而且通常對孩子的長遠發展有害。另外應
該要注意「懂得」二字,換言之,要點不是放在一時之間是否「做到」,而是著重在認知和思想
層面:規則和規範的意義,理由,以及何以必要等等,是「遵守」這個動作的基礎;缺乏這個基
礎的「好行為」,只能是威嚇或懲罰或控制的結果。
為了了解這個差異,可以回想前不久我們的某些教師組織,一再要求「教師要有管教權」;
很明顯地,他們對於管教二字的理解,是屬於「打他一頓」的那種,換言之,就是要求打
學生的權利或權力;因為,如果是採「教導…懂得…」的意涵,管教就絕對不會是教師的
權利或權力,而只能是一種義務或責任。
於是我們也想起某些教師組織主張「教師不負管教之責」,意思是「只負責傳授知識」;看起來,
這一次管教二字的用法,是採用了本書的意涵,只是難免讓人懷疑,如果沒有discipline,無論是
教室的秩序,還是學習時思路上的秩序,要如何傳授知識?
總之,規則和規範,無論就團體或個人而言,都是值得追求的;而協助學生追求規則和規範,也
就是「懂得遵守」,就是本書的要旨。
讀這本書的時候,第三件要放在心裡的是:凡是原則性的,觀念性的,方向性的,都值得
深思,並通過個人的嚐試轉化為具體的處理手法;但書中所提到的某些具體處理手法,只
能當成例子,卻不能僅照字面上的意思不加思索地依樣使用。
例如,在第五章裡的「正面教室教學的祕訣」,其中「非語言的訊號」一項中提到「…有些老師
桌上有個小鈴,他們搖鈴時,即使很輕微,孩子也會聚焦過來…有些老師會開關電燈來吸引學生
的注意;有些在口袋放一個響板;有的人用粉筆或鉛敲打黑板…」;我很擔心依此推論的話,接
著是不是會出現「有的用粉筆丟向吵鬧的學生」,這就回到我們小時候那個威權統制的時代去了。
換言之,這些「具體例証」,都有其未曾言明的「週邊條件」;就拿搖鈴來說,原文是「即使很
輕微」,但這並不是一個假設語句,其實是一個必要條件,因為,如果必須用力搖鈴的話,那就
表示此法無效,而必須另謀蹊徑了。
那麼,到底如何才能使上述的舉例真的發揮實效呢?重點還是在整個教室的氣氛是是不「正面
的」,也就是整本書一直要傳達的意念。輕微的聲音或擾動,是有聚焦的效果,但在一個分崩離
析的教室裡,即使用力吹哨子,只怕也未必要有用吧?但要營造一個正面的教室,是要讀整本書
的,不能以為從某個章節照搬一些「祕訣」就能成功。
總之,這本書的目的,就是要提供好的方法,以便達成管教的目的;這樣,就不是「如果可以… 」
,而是真的能夠「不用管教」了。
以上,是我看這本書的時候,想到的一些事情,就寫出來給大家參考,算是序。
霸凌者家長每周必須帶小孩出席情緒管理課程
未到者一律處以罰金三萬元整 得以連續開罰
情節嚴重者則送交少年法庭並轉學處理
為什麼霸凌會這麼嚴重就是學校一直原諒那些霸凌者
那些霸凌者永遠得不到應有的處罰
那些狗屁官員跟校長 只會開會!!
開會能幹嗎?
newshunshan wrote:
目前校園霸凌事件, ...(恕刪)
轉學??人本會說學生有受教權,不得任意轉學
面對司法??人本會說學生還小不懂事,要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
其實說穿了,現在的教育被扭曲成這樣,背後的人本基金會要付全部的責任...
學習國外的方法,學的亂七八糟的,只撿好吃的吃,中間難吃的部分(學習的艱難歷程)完全跳過...
又說學習要符合國情...
也無怪乎現在的學生權利已經凌駕於教育...人本已經變成一隻大怪獸了...
學學人家加拿大吧...
學生在校不乖,罰三天不准到校(這時父母就會請假在家陪小孩),等於也是變相的逞罰父母...
學生在校打人犯法,直接通知警察到學校帶走...
這樣子誰還敢搞怪....
但是人本一定會說,懲罰父母學生不對,因為老師應該要用愛心與耐心來教學生
學生犯法不該交由警察帶走,而是須由老師用愛心與耐心來教學生
但是人本絕對不會知道現在很多父母完全無法,甚至沒有管教小孩(雙薪家庭),所以只能丟給學校管
而老師的限制又很多,不能打不能罵....工具很缺乏的狀況下要如何將一個快要壞掉的機器修好...
卻沒有想到,學生一天之中在學校也只有短短8個小時,而剩下的16小時是在家裡啊...
所以教養的重任該是誰負責就一目了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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