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上還是有很多拾金不昧的好心人~~~~~~~

拾荒撿到30萬全送還 失主哭謝

更新日期:2010/12/17 15:25 記者楊德宜/平鎮報導

桃園縣平鎮市袁姓男子靠拾荒維生,一天收入不到200元,他今天上午賣完拾荒物返家途中,在路上撿到裝有30萬元現金及彩券的皮包,送到派出所招領,失主趕來認領時,得知袁姓男子生活困頓卻拾金不昧,哭紅眼硬塞6000元紅包,對袁姓男子既感謝又感動。


袁姓男子說,看到皮包有這麼多錢,知道失主一定很著急,所以趕快送交警方;記者問他是否知道依法可以拿遺失金額三成當報酬,他不以為然地說:「什麼三成不三成,又不是我的錢,我怎麼可以拿。」不過由於失主堅持,他最後還是收下6000元紅包。


46歲的袁姓男子今午騎單車賣完拾荒物返家,行經中壢市龍東路466巷騎樓時,發現地上有1只咖啡色皮包,打開一看是數疊彩卷及大把鈔票。他在原地等了5分鐘等不到失主,便把皮包送到平鎮警分局龍岡派出所。


失主中壢市財運旺彩券投注站負責人唐台輝,正好到中壢警分局報案,接到通知立刻趕到龍岡派出所認領,確認皮包內15萬元現金及價值15萬元彩券完全沒少,感激得緊握袁姓男子的手頻頻道謝。


唐台輝當場表示要給酬謝金,袁姓男子揮手說「不用啦」,唐台輝得知袁拾荒維生,堅持給6000元紅包,袁姓男子才接受。


唐台輝說,妻子一早送小孩去幼稚園途中掉了皮包,「這麼多錢,沒想到我才去報案,就找到錢了」,當警方告知袁姓男子平日拾荒維生,他眼睛泛淚說「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好的人?」


唐台輝說,最近看新聞有法律系畢業生跟貧婦討6000元謝金,讓他有感而發,所以堅持包6000元紅包給對方。


袁姓男子說,他拾荒每天收入約100元至200元,「生活過得去就好」,他還拜託記者不要把他報導成大好人,「把我寫太好,我還敢去拾荒嗎?一定會被別人笑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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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10萬坐月子錢 全數還失主
更新日期:2010/12/17 13:38

住在台北縣淡水的一名吳先生,因為妻子剛生產完,因此昨天領了20萬到坐月子中心繳費,途中到一家便當店買東西,不小心掉了10萬元,吳先生焦急報警,幸好一名陳姓民眾,在便當店撿到錢,立即送到派出所,全數歸還給失主。


午餐時間,一名年輕男子,匆匆忙忙進入派出所,手上拿著一大把千元大鈔,因為中午出門買便當,竟然在大馬路上撿到10萬元。

員警:「點一下就好,點一下就好!」拾錢者陳先生:「大哥,錢算錯,你要負責好不好?」員警:「不是我要負責好不好,你們既然打開就不要客氣!」

一群人圍在辦公桌前數鈔票,不到5分鐘的時間,整張桌子擺滿了一疊又一疊的千元大鈔,不多不少,總計10萬元。拾錢者陳先生:「撿到的時候,他(失主)沒在那邊!」

就是知道掉錢的人一定很憂心,陳先生完全拾金不昧,將10萬元原封不動送往派出所,事隔3小時後,掉錢的吳先生也來到派出所,急忙來領錢。失主吳先生:「因為這是有急用的!」

不過這10萬元到底怎麼遺失的,原來吳先生要到月子中心繳錢,沒想到就在買便當付錢時,口袋中的10萬元就這樣掉在大馬路上,還好碰到好心人拾金不昧,讓這筆10萬元幸運的失而復得。


社會還是很有人情味的

忍不住想說6000元的要多多學習
2010-12-17 17:01 發佈
看了這新聞感覺真好,我們的社會還沒沈淪到以法律當多數人的準繩

更沒像某些人說的,拾獲財務不給3成,以後通通一毛都拿不回來,看到我們的社會用實際行為粉碎這樣的說法,我真的很開心~~~
丟掉東西後,是不是還擁有完整所有權,是堅持索三成者的立基處。
一般民眾認知 ~ 雖然掉了,還是失主的,至於紅包多少,隨意(有沒有皆好),大家和氣歡喜。
索三成者認知 ~ 反正已經掉了,所有權可能喪失,有幸找回,三成報酬,合法(歡不歡喜難說)。
少數人認知 ~ 撿到東西就是我的,沒出事是我好運,被抓包算我倒楣(一定會有不歡喜者)。

其實,(失、索)這個動作只是這個事件的一個重點之一。

後面衍伸的 ~ 專業霸凌、硬拗說法改來改去、放消息攪亂世聽、公私不分、找大人護航,才是可怕的社會現象。
若是每次都有效,這個社會將會,越來越模糊及虛假,最後,不如此,則無法競爭生存;善良、正直也將越難得。
每一個人,每一言一行,都在造社會,寫歷史,下一代的環境,就看我們現在如何做。

人品高低不在於學識及身分,而是一顆善良的心!
看看~
把我寫太好,我還敢去拾荒嗎?一定會被別人笑笨蛋!
好心男子,讓自己太太和小嬰兒都能因為這筆錢得到照顧。
我想大多數人只會為他鼓掌,不會笑他。請不要笑他,若要笑先看自己的心,在笑。
祈願 好心好報,母子平安!
好人有好報
相信以後會有更多附近的民眾會把家裡的資源給他
最近這類新聞變多
我想多多少少和6000妹脫不了關係
但是換個角度想,其實拾金不昧這種事
根本就不應該上新聞的
因為,這其實不是我們 本.來.就.應.該.做.的.嗎?
至少,在我長大的那個年代
是這樣被教育的
而不是"撿到錢得以分三成"

也許有些人會說這是偽善
我也不能否認金錢的誘惑的確很大
但是良心不安給人的痛苦 和
做善事帶來的快樂
我寧可選擇後者

是的,因為那是一種自我感覺良好

至少我不會在看到六千妹這類的新聞
社會群起批評時
自己只能低頭滑過
至少有這類報導時
我想到的是自己曾經做了對的事而開心
而不是又一次的良心不安

我相信也許六千妹並不如大家想像中的那麼差
也許真的並不是想把錢放在自己口袋
而是利用這個機會把錢捐給自己創的社團
自己愛的動物

只是如果這一切都是誤會
當自己的人格被輿論賤踏至此
難道都不會想要出來和婦人
乃至於警員當面對質
還自己一個清白
反而選擇在路上被人指指點點
而且不光是她本人
連帶父母,學校,社團
一起跟著陪葬

不是不想選擇站在六千妹那邊
只是這一切太不合理...

Morgan1130 wrote:
最近這類新聞變多我想...(恕刪)


當然該上新聞啦~~
這不算是做好事行善的嗎??
還沒索酬勞....

至於那種會索酬勞的....都上新聞了

這種默默行善的怎能不讓大家知道社會上還是有這種人存在...

果然台灣還是有那麼一群心地好的人存在~

TKSz wrote:
拾荒撿到30萬全送還...(恕刪)

潘小姐妳看到了嗎???
錢很難賺耶
為什麼一些人在掉錢
TKSz wrote:
拾荒撿到30萬全送還...(恕刪)
願消三障諸煩惱 願得智慧真明了 普願罪障悉消除 世世常行菩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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