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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錯了.....但警方這樣就對嗎?

先自首我做了一件蠢事, 拜託大家就別再酸我了, 我也痛恨酒駕的人, 每次路上在碰到臨檢酒駕我總是大方地搖下車窗說沒喝酒~ 我只是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我於11/27(周六)凌晨5點, 走出台北市長安東路與復興北路交界的星聚點KTV, 因為有喝酒, 所以不敢開車, 決定到停在KTV門口的自己車上休息, 到了約7點, 有警察來敲我車門, 告知我這裡事公車站, 不能停車, 我第一個反應是"我酒還沒醒, 千萬別移車, 否則就是現行犯了"

但警官馬上補了一句"你右邊車門是開著的, 你知道嗎?" 我才驚覺隨身背包已遺失, 內有現金, 證件, 手機.......當場嚇醒, 整個人都醒了........

我在車內逗留約5分鐘後, 確定財物沒在車內, 想起就在後方100公尺處便是派出所, 便打算開車過去報案(前行約50公尺, 然後又轉小巷, 再右轉小巷, 總距離不到200公尺)但就在快到派出所的時候, 被先前敲我車窗的員警開警車攔下, 並要求接受酒測. 酒測結果為0.39, 當下便開立罰單並拖走我的車.

經過現場與警官的解釋無效後, 當時我便簽立罰單, 並到派出所裡借電話掛失信用卡, 身無分文坐計程車回家, 再跟管理員借車資, 只希望能趕快找回財物並取回車子, 直到周一去繳罰單, 才發現要吊扣駕照一年, 當下傻眼

我了解警官有依法行事的職責, 並感謝他們提醒我車門被打開了, 我更認同酒測不過依法就是要罰款並吊扣, 甚至是吊銷駕照, 但我當時實在因所有財物被竊而驚嚇, 所以做了不當的決定(開車去報警), 再說, 警官敲我車門明知我有喝酒在車上休息, 但完全沒有提醒我評估自己能不能開車, 或詢問要不要任何幫忙, 竟然在旁等我開車再過來逮捕我這"現行犯".....大家覺得警員處理方式妥當嗎? 不知這種情形經過申訴, 有無可能只判罰金, 但不吊扣駕照呢?

(題外話, 到了警局, 我乖乖的簽了罰單後, 沒有員警針對我東西遭竊有任何意見, 沒人問我要不要報警, 要不要掛失證件, 或是我怎麼回家? 我借電話掛失信用卡後, 就默默地飄離警局了, 隔天才到該警局報案.......)
2010-12-04 6:4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警方
感覺好像誘導你犯罪....
qalex wrote:
先自首我做了一件蠢事...(恕刪)
不太可能不罰
除非有人在沒送到監理店前抽單
因為警察本來就沒告知喝酒不開車的義務
而你醒來當下被警察告知要移車
你也警覺可能會變現行犯

但後來因為包包不見
就慌了
主動開車

你現在要改變情況
可能就找找議員、立委吧

如果是要回您的標題的話...
您錯了, 警方並沒有錯, 只是不夠厚道.

如果要講法的話警方是站的住腳的,不管他的葫蘆裡賣什麼藥.

只是吊扣一年...真的很不通融... 請節哀.
前段這句

因為有喝酒, 所以不敢開車 先按個 讚


接著後面的經過 應該是慌了!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qalex wrote:
先自首我做了一件蠢事...(恕刪)


沒辦法...一堆人都在找警察麻煩 3不5時就po上網

所以警察也硬了..

不給情面...
花錢跟拉屎一樣簡單 賺錢卻跟吃屎一樣難 而便秘 就是錢太多花不完~~
警察沒有錯,要告他除非您先請求協助他不理會讓自己開車前往警察等著抓您,要抓您不必等到快到龍江路抓您您只要一發動引擎往前開他就可以抓您,我只能說您倒楣一年內不能開車了。

qalex wrote:
先自首我做了一件蠢事, 拜託大家就別再酸我了, 我也痛恨酒駕的人, 每次路上在碰到臨檢酒駕我總是大方地搖下車窗說沒喝酒~ 我只是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我於11/27(周六)凌晨5點, 走出台北市長安東路與復興北路交界的星聚點KTV, 因為有喝酒, 所以不敢開車, 決定到停在KTV門口的自己車上休息, 到了約7點, 有警察來敲我車門, 告知我這裡事公車站, 不能停車, 我第一個反應是"我酒還沒醒, 千萬別移車, 否則就是現行犯了"

但警官馬上補了一句"你右邊車門是開著的, 你知道嗎?" 我才驚覺隨身背包已遺失, 內有現金, 證件, 手機.......當場嚇醒, 整個人都醒了........

我在車內逗留約5分鐘後, 確定財物沒在車內, 想起就在後方100公尺處便是派出所, 便打算開車過去報案(前行約50公尺, 然後又轉小巷, 再右轉小巷, 總距離不到200公尺)但就在快到派出所的時候, 被先前敲我車窗的員警開警車攔下, 並要求接受酒測. 酒測結果為0.39, 當下便開立罰單並拖走我的車.

經過現場與警官的解釋無效後, 當時我便簽立罰單, 並到派出所裡借電話掛失信用卡, 身無分文坐計程車回家, 再跟管理員借車資, 只希望能趕快找回財物並取回車子, 直到周一去繳罰單, 才發現要吊扣駕照一年, 當下傻眼

我了解警官有依法行事的職責, 並感謝他們提醒我車門被打開了, 我更認同酒測不過依法就是要罰款並吊扣, 甚至是吊銷駕照, 但我當時實在因所有財物被竊而驚嚇, 所以做了不當的決定(開車去報警), 再說, 警官敲我車門明知我有喝酒在車上休息, 但完全沒有提醒我評估自己能不能開車, 或詢問要不要任何幫忙, 竟然在旁等我開車再過來逮捕我這"現行犯".....大家覺得警員處理方式妥當嗎? 不知這種情形經過申訴, 有無可能只判罰金, 但不吊扣駕照呢?

(題外話, 到了警局, 我乖乖的簽了罰單後, 沒有員警針對我東西遭竊有任何意見, 沒人問我要不要報警, 要不要掛失證件, 或是我怎麼回家? 我借電話掛失信用卡後, 就默默地飄離警局了, 隔天才到該警局報案.......)

所以你PO這篇文章

是想上網取暖嗎?
只能說~
您剛遇到警察時~
就應該要跟警察~
提出你需要的幫助~
這樣對方才知道你的困境~
只能說警察的行為不近人情,跟你又沒交情,要怪就怪你不該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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