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和女友一起加入一家剛起步的小公司一起工作
老闆平時對員工還算ok 我和女友是待最久的算是公司的核心 日夜為公司盡力
不過公司在今年的五月有了財務上的危機 所有的資金都被凍結
為了幫老闆一起撐下去薪資5月延6月 6月延7月...一直到了11月 據老闆所說也還無資金進入
在此之中 為了幫助公司軋票過關 父母借了他6萬(已還) 我私人也借了他3萬
一直到11月20日的約定最後期限 他才說資金要明年二月進來
不過沒有資金 還要展店(理由是展店可增加收入 彌補資金缺口) 這理由於誇張
因為我和女友決定沒拿到薪資就不做了 希望可以拿到兩人積欠7個月(共14個月總金額40萬)的薪資和我私人借出的3萬元
沒想到老闆一直到今日(12/3)號 都避不見面 還請black的人處理 重新請新員工 還聲稱black的人 就是新老闆
遇到這樣的老闆真的很痛心 可能有人會覺得我們真的很傻 確實很傻
當初我們和老闆的關係 就像家人 我們也都把他當成自已的媽媽 如今竟這樣對我們
如今對方提出的解決方案 是分期付款 7個月分3期(1、3、 3)剩下六個月可能要明年2月才拿得到(真的很可惡要用分期)
要逼我們 用簽合約的方式 或是去法院公証的債權 還不願意簽本票或是借據給我們
不知各位大大是否可以給我一些意見幫幫我?(已向勞工局投訴12/7日開協調會)
不二翔 wrote:
當初和女友一起加入一...(恕刪)
真的很為你感到委屈...只是有時甚至家人都可能因為錢撕破臉, 更何況是朋友...

不過你所說的是14個月+3萬
為什麼對方是說7+6個月?
還沒加上你父母的6萬...?
在對帳無誤的情況下, 我會建議不妨就讓老闆分期吧
現在叫她全部吐出來相信她也不會答應
如果她有能力付清, 也不可能會積欠薪水不發了
也許真是的週轉不過來
在她願意分期的情況
拿的回來多少就拿多少
把損失減少到最低
但是一切需要在有公証的情況下簽下去
不然到時又被賴帳
不過還要展店這個就蠻扯了, 要賭也不是這樣賭法.
黑道的話...很多開店的多少都會有些門路, 也許對方本來就是老闆的朋友, 打個折什麼的也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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