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
昨晚上班前
去全x買東西
一共買了4樣
香菸55元
麵包20元
蠻牛20元
口香糖79元
發票打出來共253元
起先愣了一下
看看發票
因為發票上的字跡顏色很淺
所以看了一下就收起來
到公司越想越不對
再次拿起發票看了一遍
哇哩勒.....
口香糖竟然刷了兩次條碼
喔買尬
這今天再去討的回來嗎?
阿茂Orz wrote:
重覆刷的條碼應該是一樣的,不然清點一下也知道是多刷了,
快去拿回來,一個雞腿便當耶
lavender00323 wrote:
討阿!一般來說不會有人買兩條79元的口香糖!
79能買個便當了
況且通常都會有監視器影片存檔,你可以叫他掉閱那段時間。